高志凱建議:如果下游國家水源被切斷,上游第三國有義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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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際問題學者高志凱接受巴基斯坦國家電視台(PTV)採訪時表示:“當印度決定切斷巴基斯坦水源時,我個人是深感震驚的。如果水源被切斷了,這將給巴基斯坦數億人帶來極大的困難。”
“據我所知,巴基斯坦和印度之間,已經就如何分配這些重要河流的水資源達成了協議甚至條約。如果印度不顧及其條約義務和國際法,堅持這樣做,我會非常擔心。”
高志凱説,自己在接受印度電視台採訪時曾表示,印度的這種行為可能被視為戰爭罪,還可能被視為危害人類罪。
高志凱建議:“在中國、印度和巴基斯坦之間,我們需要達成協議,任何國家都不應被允許違反國際義務或共同條約義務,切斷這些河流中的水源。如果一個國家決定對下游的另一個國家斷水,那麼上游的第三方國家就有義務處理這個違規的國家。”
他補充説,這可能會使關於印度次大陸水資源分配的條約更加合理、更加可預測,因為任何人都不應被允許強行切斷水源,剝奪下游國家和人民使用上游水資源的權利。
本輪印巴衝突期間,建於傑納布河(Chenab)上游地區的巴格利哈爾及薩拉爾兩座水電站大壩的閘門曾遭印度關閉,以切斷對下游的供水。
在決定關閘前,印度政府暫停與巴基斯坦簽署的《印度河水協定》。根據《印度河水協定》,印度有義務在對傑納布河等西部河流進行任何重大幹預之前通知巴基斯坦。
由於強降雨引發水位上升,為控制大壩內的壓力,印度中央政府5月8日開放了巴格利哈爾(Baglihar)水電站的兩座水閘和薩拉爾(Salal)水電站的三座水閘。
巴基斯坦超過90%的農業用水依賴於印度河水系,其中大部分發源於上游印控克什米爾地區。根據《印度河水協定》,印度保留了對東部河流:拉維河(Ravi)、比亞斯河(Beas)、薩特萊傑河(Sutlej)的水資源使用權,而巴基斯坦則獲得了西部河流:印度河(Indus)、傑赫勒姆河(Jhelum)、傑納布河的大部分使用權,但允許印度將部分水用於農業,以及建造徑流式水壩用於水力發電。
巴基斯坦總理夏巴茲·謝里夫此前曾警告稱,水資源是巴基斯坦至關重要的國家利益,巴方不會在核心利益問題上妥協,一旦水資源遭到侵害,將以軍事行動全力反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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