綿陽一村民在外務工家中老宅被拆,鎮政府回應:系施工方誤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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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綿陽市遊仙區信義鎮農民楊清虎和妻子兩人在上海務工,在沒得到任何通知的情況下,老家的房子卻被拆除。相關部門事後解釋系“誤拆”。
5月20日,綿陽市遊仙區信義鎮政府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證實了這一説法。該工作人員稱,2025年4月30日下午,施工方“誤以為4月30日上午已經補償”,對楊清虎的“一户多宅危房(土房)”進行施工。
不過,楊清虎否認了鎮上的説法,稱兒子和他早已分户,早已是“一户一宅”,相關部門的拆遷行為屬違法。
北京澤亨律師事務所胡磊律師表示,政府因公共利益需要徵收房屋時,須遵循“先補償、後搬遷”原則,且補償需足額到位、保障被徵收人居住權益。如果楊清虎的房屋在沒有補償、搬遷的情況下,就被修路的施工隊推倒,那麼,組織強拆的單位直接違反民法典和土地管理法等相關規定,可以追究法律責任。
遠程監控裏,千里之外的老宅正在被拆除
楊清虎向澎湃新聞介紹,他是綿陽市遊仙區信義鎮家和村9社的村民,2025年4月30日下午2點半,他通過老家遠程監控視頻,發現一夥人使用挖掘機挖開老公路護欄,進入他家老房子,一番操作之後,很快將老宅夷為平地後離開。
楊清虎稱,他看到有人拆房子之後,馬上聯繫9社社長靳益財詢問情況,靳益財表示沒有人通知他要拆房子,他對此事不知情。他請靳益財趕到現場時,“老屋已夷平了,現場一片狼藉。”楊清虎撥打了110報警,並和妻子連夜買票趕回老家。
回到綿陽老家之後,派出所也告訴他“是交通局拆的”,當他再找到交通局和信義鎮政府時,卻説是修路的施工隊“誤拆”。楊清虎表示,據他事後瞭解,整個9社就只有他一家房屋在修路的過程中需要拆除,“誤拆”説法難以使其信服。
5月19日,澎湃新聞在遊仙區信義鎮家和村9社看到,當地正準備在一條老路基礎上新建公路,楊清虎家被拆除的老宅就在公路旁邊。10多天過去了,房屋拆除之後的斷壁殘垣、瓦礫、以及木料仍未被清理。
楊清虎老宅的左後方,是楊清虎家新修的兩層樓房,屋頂上有一個視頻監控。4月30日,楊清虎就從這個監控上發現老宅正在被拆除。旁邊一小賣部村民表示,房子拆完了,但現場拆房的人都不認識,她沒看到有鎮政府和村上的人。
21日,楊清虎所在村民小組小組長靳益財證實了其反映的情況。靳益財説“之前規劃説好要佔他家老房子,但是又沒有人跟他談過拆遷補償”。靳益財表示,今年春節回家,村上計劃跟楊清虎在兩天之內談妥,但楊清虎等到正月十九都過了,也沒人來跟他商談。4月30日,楊清虎打電話説有人拆房子,喊他去看一眼,“我到了之後房子拆了,人都跑了,也沒看到誰拆的,”靳益財表示。
楊清虎告訴澎湃新聞,他家被拆的老屋有1998年8月3日綿陽市遊仙區城建委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和綿陽市遊仙區國土局《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屬於他家合法財產。
雖然他家在旁邊新建了房屋,但2000年他和小兒子就分户了,“實際上是一户一宅,不存在一户多宅的説法,”楊清虎説,老宅也沒有自然倒塌,如果是自然倒塌,何須興師動眾“誤拆”呢?
鎮政府回應:農户要價20萬元,拿不出證據
5月19日,楊清虎向澎湃新聞出示了他的《房屋所有權證》和《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户口簿。其户口簿上只有他和妻子、女兒,兒子楊光的確不在他的户口簿上,而是另一個户頭。

楊清虎出示他的《房屋所有權證》和《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澎湃新聞記者 胥輝 攝
楊清虎説“兒子退伍回來之後,創業失敗,不然就在老宅基地上建新房了”,他承認老宅已經殘破不堪。2024年9月,村上幹部曾告訴他,老房子因修路需要拆除。他説,他支持修建公路,兒子長期在外打工,也很少回家居住。所以,老宅一直就放在那裏沒進行修繕。
2025年2月份,村幹部説修路要佔他家的房子了,按照國家政策補償,但卻沒有動靜了,“沒想到拆遷補償沒有談,直接就拆房子,肯定是不合適的”。
5月20日,劉家鎮拆遷辦一位陳姓負責人回應澎湃新聞表示,根據綿陽市遊仙區發展和改革局文件,劉家鎮至玉河鎮改建工程按縣鄉道路,每公里5萬元至8萬元標準給予拆遷補助。該道路改建路基施工基本完工,但部分涉及補償的老百姓沒有拿到補償款。2025年4月30日上午,由家合村村委會通過三資平台支付老百姓補償款,2025年4月30日下午,施工方開始對該路段進行施工,對楊清虎的一户多宅危房(土房)進行施工,經調查,是施工方誤以為4月30號上午已經補償。
回覆稱,目前,經協商可以對楊清虎危房(土房)進行合理補償,經信義鎮人大副主席(家合村書記)顧全洋協商,楊清虎依然表示要20餘萬元,又拿不出20餘萬元的相關依據。
回覆還表示,2024年12月13日家合村安排部署了工作內容和補償細節,要求對一户多宅、危房(土房)達不到居住條件的房屋一律不作為補償。經調查,1998年楊清虎辦理的房屋證明,由於2008年地震後,楊清虎修建磚混、磚木副房大約500平方米,屬於一户多宅。
陳姓負責人在回覆中表示,雖然合法繼承或流轉因繼承父母房屋形成的“一户多宅”受法律保護,可繼續使用宅基地,但需遵循“地隨房走”原則,房屋倒塌後宅基地由集體收回,而楊清虎的土房子已經自然倒塌。
2024年2月28日,遊仙區政府印發《綿陽市遊仙區農村房地一體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方案》的通知: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上級規範性文件的要求,農村村民一户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積及房屋建築面積不得超過規定標準,因歷史原因導致的超面積情況以相關文件規定為準。因繼承或受遺贈形成的“一户多宅”除外。

楊清虎説,他與兒子已經分户,否認了政府“一户多宅”的説法。
律師説法:權屬來源合法均受法律保護
那麼,綿陽市遊仙區信義鎮政府工作人員對楊清虎家“一户多宅”、自然倒塌老宅情況的解釋是否合適。楊清虎又該如何善後呢?
北京澤亨律師事務所胡磊律師認為,根據民法典規定,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徵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徵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被拆20多天了,廢墟瓦礫仍未被清理。
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也明確,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政府因公共利益需要徵收房屋時,必須遵循先補償、後搬遷原則,且補償需足額到位、保障被徵收人居住權益。如果楊清虎的房屋在沒有補償、搬遷的情況下,就被修路的施工隊推倒,直接違反了上述法定程序。”
胡磊説,雖然楊清虎房屋破舊,但其持有《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只要其權屬來源合法且未被依法認定為危房或違法建築,有關部門無權未經補償直接拆除。

楊清虎説老宅的“神龕都埋在地下了”
胡磊律師介紹説,有關部門未履行任何法定程序直接拆除楊清虎的房屋,屬於嚴重的程序違法。
律師建議,楊清虎可與有關部門協商處理後續事宜,實質性化解行政糾紛,如果協商不成,可依據行政訴訟法提起行政訴訟。另外,案涉房屋被違法強拆,所涉集體土地被徵收用於修建道路,楊清虎及其利害關係人有權依法向有關組織和部門重新申請宅基地建房。依據土地管理法相關規定,楊清虎因原房屋被違法強拆,導致居住條件喪失,符合重新申請宅基地的條件。
(澎湃新聞記者 胥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