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腐近20年,正部級李微微被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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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政協原主席李微微被提起公訴。根據最高檢的起訴指控,李微微從湖南省委常委、統戰部部長任上開始貪腐。這也是她首度擔任的副部級崗位,並長達近9年(2006年11月至2015年8月)。從擔任該職務開始,到2024年7月落馬,李微微貪腐長達近20年。
據微信公眾號“最高人民檢察院”5月26日消息,十四屆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原副主任李微微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近日,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已向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微微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李微微利用擔任湖南省委常委、統戰部部長,湖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湖南省政協黨組書記、主席,十四屆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1月24日消息,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李微微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微微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棄守管黨治黨政治責任,落實黨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新時代政協、統戰工作要求不力,造成不良政治影響;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違反組織原則,違規選拔任用幹部;違規收受禮金;對家人失管失教,大搞“全家腐”;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李微微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李微微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2月8日發佈通報稱,李微微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李微微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李微微資料圖 中國網
李微微簡歷:
李微微,女,漢族,1958年3月生,湖南寧鄉人,1975年7月參加工作,1976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湖南大學國際貿易學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經濟學博士。
1975.07—1978.03,湖南省株洲縣洲坪公社馬洲大隊知青
1978.03—1981.12,湖南師範學院中文系漢語言文學專業學習,獲文學學士學位
1981.12—1983.07,湖南省株洲市第二中學教師
1983.07—1985.12,共青團湖南省株洲市委副書記
1985.12—1990.12,共青團湖南省株洲市委書記
1990.12—1995.06,共青團湖南省委副書記、黨組副書記
1995.06—1997.12,湖南省懷化地委委員、行署副專員
(1992.09—1996.10,湖南大學管理工程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獲工學碩士學位)
1997.12—2000.04,湖南省招商合作局副局長、黨組副書記
2000.04—2003.04,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湖南省分會會長、黨組副書記(2000.03—2001.01,中央黨校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2003.04—2006.11,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湖南省分會會長、黨組書記
2006.11—2015.08,湖南省委常委、統戰部部長
(2003.09—2006.12,湖南大學國際貿易學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獲經濟學博士學位)
2015.08—2016.01,湖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16.01—2016.06,湖南省政協主席、黨組書記,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16.06—2023.01 湖南省政協主席、黨組書記
2023.03— 第十四屆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
2024年7月2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李微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