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防長辯解:賣中企控制港口,美國真沒施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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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彭博社報道,當地時間5月31日,澳大利亞國防部長理查德·馬爾斯表示,澳大利亞政府一直反對中國在達爾文港的經營權,尋找新買家的行為並未受到美國總統特朗普政府的額外壓力。
馬爾斯在香格里拉對話會間隙接受彭博社採訪時聲稱,將這一基礎設施交給中國國企不合適,“我們正在努力就該港口的所有權結構找到更好的解決方案。”
阿爾巴尼斯政府在澳大選期間承諾要收回中國嵐橋集團在達爾文港經營權。2015年,澳大利亞北領地(NT)政府與中國嵐橋集團簽訂了價值5.06億澳元的租賃協議,租期為99年。報道稱,此舉引發了澳大利亞和美國的一些政界人士的批評,美國使用了附近的軍事訓練設施。
此前,中國駐澳大利亞大使肖千就達爾文港問題回答記者提問。
他表示,中方一直通過外交渠道同澳聯邦政府和北領地政府保持溝通。我想強調的是,第一,十年前,中國嵐橋集團與北領地政府簽署的達爾港租約,是通過公開競標程序獲得,完全符合澳法律規定和市場規則。
第二,十年來,嵐橋集團在維護和建設達爾文港基礎設施、優化運營管理、拓展客户資源等方面進行了大量投資,給港口帶來顯著變化,幫助港口經營狀況扭虧為盈,為當地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積極貢獻。這樣的企業和項目應得到鼓勵而不是懲罰。在港口虧損時把它租出去,在港口盈利時將其收回,這在道義上是欠妥的。
第三,有關租約屬於商業合同,希望澳方能客觀看待達爾文港項目,認真履行對合同的嚴肅承諾,尊重企業從發展需要出發作出的自主決策。
第四,中澳是全面戰略伙伴關係,雙方應相互信任,互利合作符合雙方共同利益。希望澳聯邦政府和北領地政府能為中國企業在澳生存發展營造一個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
4月7日,外交部發言人林劍在主持例行記者會上強調,我們敦促澳方切實為中國企業在澳投資運營提供公平、非歧視、可預期的營商環境,不要泛化國家安全概念,不要把正常的商業合作政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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