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涇縣再通報“遊客被打”:涉事3人被拘,5名公職人員被追責
guancha
微信公眾號“涇縣發佈”消息,安徽涇縣聯合調查組6月8日發佈情況通報:
2025年6月6日,遊客蔡某通過網絡反映其6月1日到涇縣桃花潭旅遊時,因停車引起糾紛被土菜館經營户及其家人毆打一事,引發社會關注。對此,涇縣成立聯合調查組,組建工作專班,對事發經過、前期處理情況等進行全面調查。現將調查處理情況通報如下。
一、調查情況
經查,6月1日13時02分10秒,遊客蔡某(男,34歲)攜妻女駕車至桃花潭街道,將車輛停在佳樂土菜館門前西側的三輪車公共停車位上。該土菜館經營户王某菊(女,51歲)經問詢蔡某不準備在該土菜館用餐後,便要求蔡某將車駛離。蔡某予以拒絕,鎖上車門後一家人慾離開,王某菊對蔡某進行言語威脅。
13時03分54秒,唐某六(男,57歲,王某菊丈夫)上前對蔡某進行推搡、毆打,隨後王某菊、唐某玉(女,41歲,唐某六侄女)、唐某寶(男,67歲,唐某六哥哥)先後參與進來對蔡某實施毆打。13時05分13秒,雙方被圍觀羣眾勸開。
13時05分17秒,蔡某妻子報警。13時15分55秒,桃花潭派出所副所長葛偉帶隊趕至現場處警。葛偉在初步瞭解情況後,聯繫120救護車將蔡某、唐某六送醫院檢查治療。當日23時許,葛偉主持調解,作出“各自承擔醫藥費,唐某六向蔡某賠禮道歉並支付500元誤工費”的調處意見。衝突中蔡某、唐某六受傷,經法醫鑑定,蔡某傷情為輕微傷。6月2日,蔡某駕車帶家人離開涇縣。
調查期間,唐某六、王某菊、唐某玉、唐某寶等4人如實向公安機關陳述了自己的違法行為,唐某玉從外地主動到案承認錯誤。唐某六、王某菊、唐某玉、唐某寶進一步向蔡某道歉並支付蔡某醫藥費、誤工費9000元,取得了蔡某及其家人的諒解。
二、處理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唐某六、王某菊、唐某玉、唐某寶行為構成尋釁滋事,涇縣公安局依法對唐某六行政拘留七日、對王某菊行政拘留七日、對唐某玉行政拘留五日;鑑於唐某寶行為情節較輕,依法不予處罰。
佳樂土菜館經營户唐某六、王某菊變相強制消費者接受服務,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責令其停業整頓。
三、相關責任追究情況
涇縣公安局黨委履行從嚴治警責任不力,責令向涇縣縣委作深刻檢查;涇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分管副局長汪榮鋼管理不力、監管不嚴,決定給予其誡勉處理;涇縣公安局桃花潭派出所副所長葛偉處警不規範、調查取證不認真,決定對其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予以免職;涇縣公安局桃花潭派出所主持工作的副所長倪偉履行執法監督管理責任不到位,決定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涇縣文化和旅遊局黨組成員、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大隊長朱嚴偉對涉旅投訴處理不規範不及時,決定給予其誡勉處理;桃花潭鎮人民政府副鎮長餘深海對桃花潭旅遊市場秩序管理責任不到位,決定給予其誡勉處理。
此次事件暴露出我縣在執法和旅遊市場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短板,嚴重損害涇縣旅遊形象。我們對此深感痛心、深感自責。我們將深刻汲取教訓、以此為戒,本着對違規違紀違法行為“零容忍”的態度,大力加強基層執法規範化建設和旅遊市場管理,進一步深化市場秩序治理,持續開展旅遊景區服務規範提升行動,切實提高旅遊從業人員業務素質和服務意識,全力為遊客提供優質的旅遊環境和服務。
據@果然視頻 此前報道,近日,江蘇鎮江的王先生(化名)反映,端午假期他攜妻子、女兒到安徽涇縣旅遊,6月1日中午在花潭景區附近公共停車位停車,附近的餐館老闆要求必須到該家飯店就餐,否則不能停車。
王先生拒絕後,雙方產生口角,其後,飯店老闆叫來店內其他人員,對王先生進行圍毆。
據安徽宣城文化和旅遊局微信公眾號“宣城文旅”6月7日消息,6月6日,涇縣文化和旅遊局發佈情況通報稱,對網絡反映遊客蔡某在桃花潭鎮被毆打一事,涇縣高度重視,已成立工作專班進行全面調查、嚴肅處理,並向社會公佈。該事件暴露出涇縣旅遊市場管理存在不足。在此向遊客蔡某及其家人表示誠摯的歉意。
涇縣將舉一反三,加強旅遊市場秩序規範管理,依法依規處置各類擾亂旅遊市場秩序行為,營造良好的旅遊環境,竭誠為各方遊客提供熱忱周到的服務。
7日下午,涇縣縣委副書記、縣長許立勳主持召開全縣旅遊市場秩序整治工作會議。
據微信公眾號“涇縣人民政府發佈”消息,副縣長黃凰,各鄉鎮、縣直相關單位、A級景區、縣民宿協會、縣餐飲協會主要負責人蔘加會議。
會議指出,要提高思想認識,凝心聚力抓好當前文旅工作。文化旅遊產業是涇縣的主導產業之一,良好的市場秩序事關全縣發展大局。要充分認識文旅產業對促進消費、提升城市軟實力的重要意義,樹立“一盤棋”思想,齊心協力抓好旅遊市場秩序整治各項工作。要聚焦短板弱項,從嚴從緊抓好旅遊市場秩序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