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法院推遲李在明涉違反選舉法案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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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韓聯社報道,當地時間6月9日,韓國首爾高等法院刑事審判第7庭表示,決定推遲原定於本月18日進行的韓總統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案的重審。
報道指出,據推測,該案在李在明任期內開庭的可能性不大。
該法院依據規定韓總統刑事起訴豁免權的韓國《憲法》第84條做出上述決定。該條規定,除犯有內亂罪或外患罪外,韓總統在職期間免受刑事起訴。該條文並未明確表明是否包括正在審理中的案件,一直成為法律界的爭議。
韓聯社稱,從當天的決定來看,韓國首爾高等法院認為,韓總統刑事起訴豁免權適用範圍包括正在進行審判的案件。據此推測,在李在明任期內,韓法院不會對此案進行開庭重審。
除違反韓《公職選舉法》案之外,李在明所牽涉的4起刑案庭審也是否會被推遲備受關注。該4起刑案具體包括涉教唆偽證案、大莊洞、柏峴洞、慰禮新城建設項目腐敗案和城南足球俱樂部贊助案、涉對朝匯款案、挪用公款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