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自選時段、可居家工作,武漢全面推行“媽媽崗”
guancha
可以按需請假、可自選時間段上班,還能把工作帶回家?日前,市人社局、市婦聯聯合印發《關於推行“媽媽崗”就業模式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武漢市正全面推行“媽媽崗”就業模式,鼓勵支持企業、社會組織、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設置“媽媽崗”,讓育兒婦女在職業發展方面享有平等的機會和待遇。

武漢市舉辦婦女專場招聘會。通訊員供圖
長江日報記者瞭解到,“媽媽崗”是指能夠吸納法定勞動年齡內,對12週歲以下兒童負有撫養義務的婦女就業,工作時間、管理模式相對靈活,方便兼顧工作和育兒的就業崗位。
我市鼓勵用人單位積極探索開設可按需請假的“彈性辦公媽媽崗”、可自選時段的“寶媽班組”、可帶回家工作的“移動辦公媽媽崗”,自主性高、方式靈活的“新業態媽媽崗”。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可設立“媽媽崗”車間、“媽媽崗”生產線等,並配套建立“婦女之家”和母嬰室,提供福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

今年3月5日,2025年武漢市“春風行動”婦女專場招聘會現場設有“媽媽崗”專區。
如何讓企業願意設立“媽媽崗”?根據《通知》,對設置“媽媽崗”的用人單位,招用大齡、殘疾、較長時間失業等就業困難的育兒婦女,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規定給予用人單位吸納就業社會保險補貼。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裁員率符合相關要求並設置“媽媽崗”的企業,按規定給予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對大齡、殘疾、較長時間失業等就業困難的育兒婦女,從事個體經營或靈活就業,以個人身份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規定給予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
此外,市、區人社部門鼓勵用人單位組織“媽媽崗”職工參加崗位技能培訓,支持技工學校與“媽媽崗”用人單位開展校企合作,為“媽媽崗”職工培訓提供師資、課程、實訓場地等資源。對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組織“媽媽崗”職工參加崗位技能培訓的,按規定給予用人單位培訓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