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委原書記周家斌被“雙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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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6月20日消息,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桂林市委原書記周家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周家斌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搞投機鑽營,結交政治騙子;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公款旅遊,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親,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説明問題;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搞權色交易;貪慾膨脹,將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職務提拔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周家斌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周家斌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的二十大代表、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桂林市第六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周家斌(資料圖) 微信公眾號“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公開資料顯示,周家斌出生於1964年9月,山東鄄城人,畢業於清華大學建築系建築學專業。
周家斌早年曾任中國建築學會副秘書長等職,2008年後到廣西工作,擔任過自治區建設廳副廳長,南寧市副市長,南寧市委常委、副市長等職。
2011年,周家斌任北海市委副書記、市長,2015年轉任桂林市委副書記、市長,2017年任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黨組書記、廳長。
2021年2月,周家斌任桂林市委書記。2023年1月,他升任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繼續兼任桂林市委書記。2024年12月28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周家斌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審查調查。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25年1月11日發佈公告:桂林市人大常委會決定罷免周家斌的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依照代表法的有關規定,周家斌的代表資格終止。依照選舉法的有關規定,周家斌的自治區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職務相應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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