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走私犯藏毒品於工業器械入境,被判15年並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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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南美洲某國發往中國北京的一件工業器械暗藏玄機,一包重達1005.75克的可卡因深藏於5釐米厚的鋼鐵盔甲之下,一條精心偽裝的跨國毒鏈就此浮出水面。記者26日獲悉,涉案的外籍走私犯被判刑15年並驅逐出境。
去年6月,從南美洲某國發往中國北京的一件工業器械看似普通,但當海關掃描機器發出緊急預警,屏幕上那個沉甸甸的進口“工業器械”外殼陰影深處,浮現出一片濃重白霧。北京首都機場海關緝私分局識別出這件自境外郵寄入境的申報品名為“工業器械”的物品,內藏有疑似毒品。經現場拆包查驗並取樣送檢,確定為可卡因,淨重1005.75克。貨物後經貨運代理公司郵寄轉運至深圳市某賓館,收件人卡某在簽收後被抓獲。
這是一起外籍人士走私毒品案。由境外人員將毒品藏匿在工業器械內,自境外郵寄至北京,後通過貨代公司轉寄至外籍被告人卡某在境內的暫住地。案件辦理過程中,檢察機關通過翻譯人員耐心聽取卡某供述和辯解,充分開展釋法説理和答疑解惑,讓卡某深刻認識到自己的行為給中國帶來的危害。
同時,為維護外國籍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檢察院為卡某聘請法律援助律師,聽取法律援助律師意見,保障法律援助律師參與量刑協商和為被告人提供法律幫助的權利,在檢律雙方多次釋法説理的努力下,終於促使卡某放下顧慮打開心結,認罪認罰。
市檢四分院以涉嫌走私毒品罪對卡某提起公訴後,經法院審理認定,被告人卡某與境外人員共謀,郵寄毒品可卡因入境,其行為已構成走私毒品罪。鑑於卡某系受境外人員指使在境內收受走私入境的毒品,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輔助作用,系從犯,自願認罪認罰,歸案後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涉案毒品已全部起獲,尚未流向社會,依法可對其予以從輕處罰。最終法院判決被告人卡某犯走私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附加驅逐出境。
“我為對中國人民造成的傷害表示深深歉意。”卡某聽判後低頭認罪。
(@北京日報 記者 林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