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正式頒佈法律:暫停與國際原子能機構合作
guancha
伊朗塔斯尼姆通訊社報道,伊朗議會議長卡利巴夫通過社交平台“X”宣佈,6月26日,經伊朗憲法監護委員會批准後,伊朗暫停與國際原子能機構一切合作的法律已正式生效。
他補充稱,在伊朗確保核設施絕對安全之前,與該機構繼續合作是完全不可能的。
此前,該法律於25日經全部221名到會議員一致通過。根據這條法律的規定,雙方合作將暫停。只有按《聯合國憲章》的規定,且經伊朗最高國家安全委員會認定,伊朗的核設施及相關科研人員能夠到充分的安全保障,雙方合作才可能重啓。
此外,依據《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第4條,伊朗主張其享有的和平核濃縮權利應得到充分認可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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