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環海南島摩旅被民警私家車逼停?警方通報
guancha
6月28日,關於網傳“環海南島摩旅被私家車逼停”,海南儋州交警發佈情況通報。
全文如下:
6月27日,一段標題為"環海南島摩旅誤入高速被私家車逼停"的視頻在網絡平台廣泛傳播,引發公眾關注。海南省儋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高度重視,迅速開展調查核實,現將具體情況通報如下:
6月26日18時許,儋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民警在駕駛私家車沿G9813萬洋高速行駛途中,發現一女子駕駛川AK94**號牌摩托車違法在行車道內高速行駛,對自身生命安全及其他車輛通行安全構成嚴重威脅,民警當即採取鳴笛、喊話等警示措施,成功引導摩托車駕駛人減速並停靠至應急車道。民警向駕駛人表明人民警察身份並指出摩托車在高速公路行駛系違法行為,且存在嚴重安全隱患,要求該駕駛人立即駛出高速公路,後民警護送該駕駛人從白馬井互通駛出,將當事人及相關證件移交給高速公路管理大隊。高速公路管理大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依法對摩托車駕駛人蔡某某作出罰款100元、駕駛證記1分的行政處罰,當事人對違法事實無異議,現場接受處罰並深刻認識到自身錯誤。
針對網民提出的4點質疑,現結合法律法規及事實情況逐一回應:
1.關於“非法截停”:《海南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三款明確規定,摩托車禁止駛入高速公路。《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十九條規定,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時間,遇有職責範圍內的緊急情況,應當履行職責。摩托車違法駛入高速公路並在行車道高速行駛,存在嚴重安全隱患,民警採取鳴笛等措施將車輛引導到應急車道,目的在於制止違法行為,勸導駕駛人快速撤離高速公路,避免發生交通事故。
2.關於“未出示執法證件”:民警表明了人民警察身份,該駕駛人未對民警身份提出質疑,鑑於現場情況緊急,未再繼續出示執法證件。
3.關於“未穿制服、車輛違規停放”:事發時民警處於返崗途中,屬於非工作時間,駕駛私家車且未着警服符合實際情況。民警未將車輛完全駛入應急車道,目的是為了快速處置險情,保障羣眾生命安全,但存在不規範問題。
4.關於“非法扣留證件”:民警將當事人移交高速公路管理大隊後,執法人員依法依規對證件進行查驗後返還,不存在非法扣留行為。
此次事件中,民警的處置行為始終以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為首要目標,但存在未能及時出示人民警察證等不規範行為,今後儋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將持續加強執法規範化建設,同時歡迎社會各界監督。如有疑問或建議,可隨時通過撥打12345或者122電話反饋。
儋州公安交管部門鄭重提醒廣大摩托車駕駛人:高速公路車流密集、車速較快,摩托車駛入存在極大安全隱患。海南省人民政府2017年就發佈了《海南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辦法》,明確禁止摩托車駛入高速,為守護自身與他人生命安全,切勿駕駛摩托車駛入高速公路。
儋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
2025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