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違法停車致摩托車司機追尾死亡?西安交警通報
guancha
@西安交警 7月9日發佈情況通報。
全文如下:
關於媒體報道“我市民警違法停車引發交通事故”一事,現就相關調查情況通報如下:
2025年3月31日4時49分,在我市雁塔區某路段,羅某某駕駛普通二輪摩托車與姬某(派駐市公安局紀檢監察組幹部,非民警)停放於路邊的小型普通客車左後部發生碰撞,致羅某某受傷,後經醫院全力搶救無效死亡。
接報警後,交管雁塔大隊經現場勘查等調查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於5月30日作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羅某某駕駛機動車夜間行駛時,觀察不周、未確保安全,是導致此次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承擔事故主要責任;姬某在道路上違法停車,妨礙其他車輛通行,是導致此次事故發生的次要原因,承擔事故次要責任。事故認定書及時送達羅某某家屬和姬某,同時將事故情況通報姬某所在單位。
羅某某家屬接到認定書後提出異議,並於6月9日向我支隊提交複核申請。6月30日我支隊經複核,認為該道路交通事故認定適用法律錯誤,責令雁塔大隊重新調查、認定。
目前,我支隊已安排事故大隊、法宣大隊介入調查認定工作,並將儘快依法依規作出結論,相關情況及時向社會公佈。公安機關始終堅持嚴格公正文明執法,歡迎社會各界監督。

據新黃河此前報道,2025年3月31日凌晨4點左右,西安市雁塔區雁南二路路段發生一起事故。西安市姬某將私家車違規停放在機動車主幹道上過夜,致使一輛摩托車追尾,車主羅某遠不幸身亡。
根據羅家人提供的事故認定書和事發道路監控視頻顯示,2025年3月31日4時49分許,佩戴頭盔的羅某遠駕駛一輛白黑色二輪摩托車沿着雁南二路由西向東行駛至電子西街十字路口以西約200米處時,與姬某頭東尾西停放於此的黑色汽車相撞。
事故發生兩個月後,當地道路交通事故管理部門——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雁塔大隊作出了事故責任認定:車主姬某因“違法停車”承擔次要責任,死者羅某遠因“觀察不周”承擔主要責任。死者家屬表示,事故認定書中多處描述明顯與事實不符。

當事現場附近的禁停標誌。新黃河客户端
羅某遠家屬對雁塔大隊作出的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申請複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