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大昂立董事長嵇敏:前高管涉嫌違法購保退保 公司將追責到底,切實維護股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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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600530.SH)就楊國平等五名前高管涉嫌違法購買保險並退保一事召開媒體溝通會,披露了該事件的詳細經過。
據交大昂立總裁助理夏景華介紹,公司發現公司異常購買保險是在2022年11月23日,財務部接到松江税務局要求自查保險費並補税的通知後,自查發現公司在2018年有三筆合計1284萬元的保險費支出,但僅存有會計憑證、發票及付款審批單,未找到對應保單合同。次日公司派人前往保險公司查詢,也僅獲取部分賬户流水及受益人員脱敏信息,仍未獲取保單合同。隨後,公司又發現2016年同樣存在無保單合同的380萬元保險費支出。
夏景華指出,上述保險費相關審批流程僅有付款審批,缺失薪酬委員會議案、董事會議案及股東會審議內容,這背後實則是五名前高管涉嫌違法鉅額退保。
交大昂立方面展示的資料顯示,2016-2019年期間,交大昂立前董事長楊國平、副董事長兼總裁朱敏駿、副總裁兼財務總監婁健穎、董事會秘書李紅、副總裁李康明等五名核心高管,利用職務便利,擅自用公司資金為自己購買年金型、分紅型商業保險,並通過退保取回1693.7214萬元。
夏景華認為,上述五人通過讓公司先購買保險、後退保至個人賬户的方式,既未經董事會決議,也未經股東大會決議,屬於“暗箱操作”。五人所稱“購保退保是公司給予的薪酬”,按照相關法規及公司章程,高管薪酬發放需經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同意,該説法同樣無依據。
交大昂立董事長嵇敏還披露了一個值得關注的情況,公司在與税務局的溝通中獲悉,由楊國平擔任董事長兼CEO的大眾交通,也存在類似的購保退保行為。
為維護股東利益,交大昂立於2024年12月3日向徐彙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案由為損害公司利益責任糾紛,並申請調查令調取保險公司資料。2025年1月23日,法院正式受理案件。2月21日,雙方完成證據交換。
交大昂立還稱,前述五人行為造成公司本金及利息損失達2100萬元,違反《證券法》《公司法》《民法典》,涉嫌職務侵佔犯罪且數額巨大,應當以共同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故於2025年6月23日申請撤訴,次日即6月24日向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報案並受理。
交大昂立方面披露了上述案件的最新進展。7月9日,公司向上海市松江分局補充報案材料並得到分局的接受證據材料清單,後收到不予立案通知書,公司將向上級公安機關提起行政複議。
北京國楓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顯示,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董事報酬需經股東大會審議,高管報酬獎懲需經董事會審議。但查閲交大昂立2016-2018年三會文件,未發現關於涉案保險購買及退費至個人賬户的審議記錄,該行為違反相關規定。此外,楊國平等五人涉嫌違反《公司法》關於董事、高管不得侵佔公司財產的規定,相關行為涉嫌構成職務侵佔罪。
嵇敏表示,對於楊國平等五人前任高管的違法行為,將追責到底,還原最真實的狀況,切實維護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