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學宿舍投毒案”兇手鞠躬道歉
guancha
湘潭大學宿舍投毒案有了新進展。
據中國新聞週刊報道,7月11日上午,在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該案二審開庭,合議庭由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3名法官組成。案件將擇期宣判。
雙方爭議焦點主要圍繞是否為預謀犯罪、殺人動機直接或間接故意、被告人是否有坦白情節、一審量刑是否適當展開。此前一審,周某人以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據封面新聞消息,被告人周某人的辯護律師稱,辯方對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定罪無異議,但認為一審判處周某人死刑立即執行過重。其表示,案發後周某人已認罪悔罪,周某人的父母多次嘗試聯繫受害人家屬提出道歉和民事賠償未果,應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對此,公訴機關稱,在案證據顯示,被告人在作案前“在宿舍裏磨刀”“在本子上寫下某某行動,低劣基因必須清除”等行為,足以説明被告在預謀故意殺人,另外受害人家屬放棄民事賠償,希望從重判處被告人周某人。
庭審最後,周某人鞠躬道歉,稱**“我做錯了,導致張某某死亡,法律會給我應有懲罰,我對不起張某某父母、學校和社會,對不起了。”**

湘潭中院
案情回顧
2025年4月7日,湖南省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周立人故意殺人案,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周立人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周立人為泄私憤,向寢室內兩名室友共食的罐裝麥片內投放劇毒物質,致張某某一人死亡,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周立人因日常瑣事對室友不滿,利用所學專業知識,趁機投毒,意圖殺害兩名室友,周某某因未食用而倖免;在張某某毒發搶救期間,刻意隱瞞事實,延誤救治,終致張某某多器官系統功能衰竭身亡;案發後,試圖隱匿和銷燬重要物證掩蓋罪行、逃避懲罰,犯罪動機卑劣,主觀惡性極深,社會影響惡劣,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予懲處。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