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通報“蛤蟆湯”飯店被擬罰45萬事件:撤銷處罰,5人停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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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琅琊新聞網7月15日報道,臨沂市聯合調查組當天就“蛤蟆湯”事件發佈情況通報。
通報稱,近日,針對蘭山區一飯店因發佈菜品視頻擬被高額處罰一事,臨沂市高度重視,成立由市司法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相關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並邀請相關領域專家共同參與,對此事件進行提級調查。
經調查,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執法辦案過程中,存在以下問題:一是處罰證據不足。僅憑當事人發佈的視頻照片作出處罰告知,事實不清。二是執法程序不當。當事人提出聽證申請後未按規定組織聽證;在作出不予處罰決定後,未按規定期限送達書面《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
針對以上問題,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按程序對該行政執法行為予以撤銷,對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時任黨組書記齊某進等五名相關工作人員作出停職處理。後續將對此事件繼續調查,根據調查結果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處理。責成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深刻汲取教訓,舉一反三,進一步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堅決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央視網、澎湃新聞等媒體此前報道稱,2025年2月,臨沂一餐館老闆張女士在短視頻平台發佈“蛤蟆湯”菜品視頻,被舉報涉嫌使用國家保護動物中華蟾蜍。張女士表示該菜品是當地的一道特色菜,實際使用的食材也是從市場購買的牛蛙,而非保護動物中華蟾蜍(即俗稱的癩蛤蟆)。3月24日,市監局以“發佈違法廣告”、“拒絕配合調查”為由,擬對張女士罰款45萬元。
但直到7月14日,當地市監局工作人員才向張女士送達落款日期為5月12日的《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因其程序延遲引發爭議。張女士拒絕簽字,其代理律師也質疑市監局涉嫌程序違法。張女士表示,受該事件影響,飯店生意一落千丈,她已於7月4日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行政處罰告知書》。7月10日,法院的立案審核通過。

張女士此前發佈在社交媒體上的“蛤蟆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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