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海西州:禁止非法穿越自然保護區、擅自進入無人區,救援費用須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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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西海都市報微信公眾號16日消息,7月15日,海西州文體旅遊廣電局和海西州公安局聯合發佈《關於禁止非法穿越自然保護區和擅自進入“無人區”的公告》。
公告表示,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域面積較大,屬於典型的高寒乾燥大陸性氣候區,轄區內雅丹、丹霞、沙漠、戈壁、鹽灘、草原、湖泊大面積分佈,部分區域通信信號微弱或無信號,人煙稀少,晝夜温差大,極端氣候多,野外“危險區域”“無人區”較多,地形環境複雜,如徒步或駕車進入無人區、未開放和未開發景區等野外區域將面臨難以預判的風險,隨時都會發生缺水、缺氧、迷途、陷車、失聯等生命危險,救援極為困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相關法律法規,為有效保障遊客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請遊客進一步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出行前需對自己身體狀況和專業技能作出全面科學評估,不擅自離開國省道、鄉村公路、旅遊公路,不深入無人區、未開放和未開發景區等危險區域開展探險、旅遊和穿越等活動。
二、遊客出行要對路線進行研判、關注天氣預報、地質災害、交通情況等信息,加大物資儲備、做好車輛維護,切實保障旅行安全。户外探險活動中遇到突發險情,組織者、參加者應當及時啓動自救預案,採取有效的救助和處置措施,保持冷靜,及時進行自救、互救,儘快撤離危險區域。需要外部救援的,應當及時向專業救援團體和當地政府求助,等待救援過程中要節省體力,保持耐心,服從指揮,避免混亂。
三、各旅遊公司、旅行社、民間組織、俱樂部等社會團體未經報備批准,不得以探險、穿越、科考等為名,組織旅遊團隊進入自然保護區。根據“誰發起、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團隊安全責任,因非法穿越和擅自進入,對自然生態、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嚴重危害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嚴格處罰,直至交由公安機關處理,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根據《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生態旅遊高質量發展促進條例》第37條規定,各類人員和團體因私自探險、穿越自然保護區、無人區等而產生的救援費用,由旅遊活動組織者及被救助人全額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