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某利用自己和家人醫保卡非法倒賣醫保藥品,造成醫保基金損失近44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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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眾號“國家醫保局”7月26日公佈應用藥品追溯碼打擊迴流藥專項行動典型案例。其中提到,浙江省杭州市參保人吳某、韓某非法倒賣醫保藥品案。
醫保部門在大數據篩查時發現,浙江省杭州市兩名參保人吳某、韓某在杭州某藥店購買的多盒多烯磷脂酰膽鹼膠囊此後在哈爾濱市某藥店再次銷售。經查,參保人韓某是吳某母親,由吳某為其代配藥。吳某持本人及其母親醫保憑證,通過誇大、虛構病情,在杭州多家藥店、診所、醫院使用醫保超量配取27種藥品,並進行非法倒賣,造成醫保基金損失439854.73元。
杭州市醫保部門已依法依規責令參保人退回醫保基金損失439854.73元,暫停醫療費用聯網結算9個月。下一步,將對涉案人員進行行政處罰,並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另外九起案例是: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福華社區衞生服務站倒賣醫保藥品案;山東省德州市徐莊村衞生室串換藥品案;重慶市大足區邊橋村衞生室串換藥品案;四川省遂寧市大英縣錢育才診所倒賣醫保藥品案;貴州省龍里縣高溝衞生室倒賣醫保藥品案;河南省南陽市祥和大藥房倒賣醫保藥品案;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永豐醫藥有限公司第三藥店倒賣醫保藥品案;黑龍江省雙鴨山市參保人王某、集賢縣雙福醫藥公司紫玉分店藥店倒賣醫保藥品案;福建省泉州市參保人楊某倒賣醫保藥品案。
據“國家醫保局”介紹,自2024年國家醫保局在全國範圍推進藥品追溯碼在定點醫藥機構的採集和監管應用工作以來,截至目前已累計歸集藥品追溯碼530.98億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