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餘道人:是時候清理“佔山為王式”的宗教腐敗了
guancha
【文/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舌餘道人】
7月27日,關於少林寺方丈釋永信的傳聞終於證實,包括挪用侵佔項目資金寺院資產;嚴重違反佛教戒律,長期與多名女性保持不正當關係並育有私生子,目前正在接受多部門聯合調查。
關於釋永信的商業版圖我就不過多闡述了,作為一個曾經在宗教內部待過十多年的相關人員,我想從宗教角度來討論一下相關問題,也順便讓大家瞭解一下真正的宗教。
一、從“無私生女”到“有私生子”:十年前的舉報你還記得嗎?
釋永信這個事兒並不新鮮,也並不是孤立,也不僅僅是佛教如此,道教內部也是如此,不少信眾對此也有疑慮甚至發聲譴責,但恰如十年前對釋永信的舉報一樣,礙於宗教的濾鏡或者各種利益均衡,不了了之。
在信眾眼裏看來,高僧名道都是道德模範,所謂慈悲度世、清靜無為、仙風道骨,就是世人加給宗教的濾鏡。在這些濾鏡的加持下,信眾往往就不明真相了,尤其是當宗教作為一個封閉的圈子,並且又摻雜了巨大的利益時,就不清不楚了。
早在2015年,就有“少林寺知情人士釋正義”發貼舉報釋永信,稱其有2個户籍和2個身份證,還有兩名“私生女”。
但十年前的最終調查結果是“不涉及違法犯罪,無私生女”,十年後我們才明白,原來少林寺方丈的是“私生子”,果真還是語言的藝術。

圖為2014年10月1日,河南登封少林寺景區,少林寺方丈釋永信視察各堂口後離開寺廟開放區。澎湃新聞
十年前無果的舉報,實際上既有宗教制度設計上的漏洞,也有現實操作中的“默許”與“縱容”,地方部門出於“穩定”的考慮,迴避對宗教場所的實質性監管,這無形中給了一些宗教“大佬”以可乘之機,讓他們在宗教濾鏡的保護下,繼續為所欲為。
釋永信主持少林寺長達38年,這種長期佔據宗教權力核心的現象並非個例。它暴露了一個更深層次的問題:宗教管理制度存在嚴重缺陷,缺乏有效的權力輪換機制與監督體系。
二、佔山為王式的宗教場所和長期的利益把持
我們先從釋永信實際掌管少林寺38年説起。如果宗教真的是以信仰為核心,怎麼可能在二三十年間都沒有更合適的人選?這恰恰説明,他們所掌控的並非信仰的高地,而是資源與權力的中心。
或許信眾對於修行人有濾鏡,但我們想一下,目前這些寺廟宮觀的實際掌控者是什麼時候到廟裏去的?基本上都是上世紀八九十年代。那個時代,有本事的下海折騰了,求安穩的在體制內待着,有文化有學歷的要麼創業要麼成了學術領頭人,哪些人會去當和尚道士呢?
無非是沒有學歷、沒有文化、還沒有地方去、甚至犯了事找不到工作的,找個地方待着,真正為了信仰的有多少呢?
大眾是為了信仰而嚮往佛道,這些宗教大德們卻是為了混口飯吃或者為了謀生而已,寺廟不再只是信仰的寄託,只是一條謀生之路,甚至成為權力和資本的交匯點。
然而,隨着經濟的發展,宗教政策也在慢慢落實。這些八九十年代到寺廟道觀的人,卻成了世人眼中的高僧名道,披上了宗教濾鏡,其實挺可笑的。
如果真的是出於信仰和修行,為什麼幾十年間都沒有提攜後輩,為什麼沒有更優秀的人才出現?無非是這些人掌控了巨大的利益,形成事實上的“家族化”“派系化”“集團化”管理模式而已。
這種權力的固化,不僅阻礙了宗教自身的健康發展,也使得外部監管難以介入,形成了“自我封閉、自我保護”的制度性循環。

這家由釋永信持股80%(後變更為寺廟持股)的公司,註冊資本從100萬元增至1億元,對外投資覆蓋製造業、文旅地產、金融等16個領域。
三、宗教腐敗和利益固化的嚴重後果
普通大眾説宗教腐敗,但對於某些信徒來説,大和尚、高道大德酒色財氣、包養情婦都是有理由的,在正常人看來不可思議,在信徒眼裏卻理所當然,是“替信眾消業”。
宗教腐敗之所以難以根除,根源之一在於現行宗教管理制度存在明顯漏洞。
首先,絕大部分寺廟宮觀就是一言堂,當家的説了算,嚴重脱離政府監管,廟裏的事情和宗教事務甚至經典的解釋權,都任由宗教人員把持和肆意解讀,封閉化的管理和宗教濾鏡的加持下,形成特色的團團夥夥。哪怕是有相關的宗教協會,負責人往往由宗教內部選舉產生,缺乏外部監督。而這些協會本身又是利益相關方,自然難以形成有效的制約。
其次,宗教場所的財務管理混亂,功德箱、香火收入、法會捐贈等資金來源缺乏公開透明機制。功德箱很大程度上就是一個黑箱,部分宗教場所甚至有可能利用宗教免税政策進行資金轉移與利益輸送,損害國家財政。
再次,宗教人員的任免、晉升、獎懲等權力掌握在少數既得利益者手中,容易導致內部權力鬥爭和對異見者的排擠,年輕人得不到上升路徑,既得利益者之外的老年修行者往往被趕出寺廟宮觀,老無所依,沒有相關法律保護,自生自滅。
這種情況下,一些大型宗教場所早已不再是單純的修行淨地,這是宗教商業化長期存在的頑疾,“叢林法則”在宗教場所中愈演愈烈,與真正的修行理念背道而馳。
雖然國家多次出台政策,試圖遏制宗教商業化傾向,但實際效果並不理想。這次我們看到了釋永信被調查,卻可能有更多的“釋永信”沒有被查出,或者説他們的手段更精緻。

《天龍八部》中鳩摩智的經典台詞
四、唯有制度化約束才能治理好宗教
沒有被制約的權利永遠是瘋狂的,哪怕宗教在內都是如此。如果真正要實現宗教的與時俱進,就不能再這樣放縱了,應該依法依規,對宗教場所以及宗教教職人員進行管理。
我認為應該從以下幾點入手:
1. 收回宗教經典的解釋權
宗教經典的解釋權不應僅由個別宗教領袖或師承體系掌控,目前宗教經典的解釋權實際上掌握在少數宗教人士手中,一些人利用這種解釋權傳播封建迷信、腐朽觀念,甚至與境外勢力勾勾搭搭、不清不楚,將所謂的宗教利益置於國家利益之上。
對於各宗教經典的解讀,應該允許多種方式的解讀,來豐富我們的精神文明,在不違背國家利益的前提下,鼓勵多種方式的解讀,促進宗教發展、民族和諧。但是在涉及國家利益的時候,國家應該擁有經書的最終解讀權和對其進行中國化的修訂權,而不是僅僅掌握在特定宗教人員手中。
2. 加強宗教場所負責人輪換制度
避免宗教場所被特定人員長期把持,宗教場所不是私產,理應由統戰部門主導,實行宗教場所或教團人員的流動和競爭,避免類似釋永信這樣的人濫用權力或形成利益集團,防止“佔山為王”。
3. 加強財務監管,透明化資金流向
功德箱不能成為黑箱,包括香火收入、門票收益、商業合作等所有資金來源與支出,都應納入國家監管體系,可以依法享受相關税收優惠,但是,相關部門應該知道寺廟道觀的錢從哪裏來、到哪裏去。
尤其是部分宗教教職人員,往往公私不分,如果是用個人賬户收取宗教相關收入,必須將宗教教職人員的個人賬户也如同公户一樣,納入監管。唯有如此,才能讓“功德”真正用於功德之事,而非成為某些人中飽私囊的工具。
4. 建立宗教人員的權力共享機制和信眾監督體系
不能讓部分宗教教職人員把握所有權力,應該讓宗教教職人員都具有話語權,讓真正有信仰的年輕人能夠有路徑學習、進步。既然宗教不可避免的有金錢開支和人員流動,那麼相關勞動保障、學習培訓、醫保養老和合同規範,都應該合規進行,而不是讓既得利益者把年輕人當道奴或者義工使喚。
5. 加強從嚴治教、推動宗教場所在地政府聯動治理
從嚴治教不能光喊喊口號,應該如同反腐一樣,無論什麼宗教,多打幾隻大老虎,去掉宗教濾鏡,才能夠正本清源。
宗教治理應與地方政府、公安、税務、財政等多部門協同推進。通過建立宗教治理聯席會議制度,實現信息互通、資源共享、聯合執法,形成綜合治理格局。
五、一點期望
宗教的本質是信仰,是引導人們向善、向真、向美的精神力量。當宗教與權力、金錢交織在一起,信仰就可能淪為一種工具、一種表演、一種交易。
釋永信事件暴露的不僅是制度層面的缺陷,更是整個社會對宗教信仰認知的錯位。我們不能再將宗教視為“法外之地”,更不能對宗教場所的商業化、權力化現象視而不見。
信仰不應成為腐敗的温牀,宗教更不應成為逃避法律的避風港。唯有制度清晰、監管有力、文化重塑,才能真正守護宗教的神聖性,重建公眾對信仰的信任。
正如文章開頭所言:“哪怕對於我們普通人來説,都知道目前中國的宗教商業化非常嚴重。”而今,是時候讓宗教迴歸本質,讓信仰迴歸純淨。
唯有制度性改革,才能真正實現這一目標,否則,所謂的“宗教中國化”,不過是空談,所謂的“高僧大德”,也不過是面具之下的一場表演。
佛曰正見,道講公道,一切如一,希望真正從制度上把宗教完成中國化的蜕變,讓那些欺世盜名者得到應有的懲罰。
莫要讓這些高僧名道再傷害信眾的樸素情感了,莫要讓這些高僧名道再阻礙中國宗教的進步了,是時候需要真正符合中國人情緒價值和能夠助力時代發展的宗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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