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大佛旅遊投資開發集團原董事長杜華被“雙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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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眾號“廉潔四川”7月30日消息,日前,經樂山市委批准,樂山市紀委監委對樂山大佛旅遊投資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杜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杜華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不落實巡察整改要求;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議事規則,個人決定重大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貸款協調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杜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樂山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樂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杜華開除黨籍處分;由樂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簡歷顯示,杜華,男,漢族,1967年1月生,四川犍為人,省委黨校在職研究生學歷。1988年7月參加工作,1998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他曾任犍為縣非税中心副主任,清溪鎮黨委副書記、鎮長,縣非税中心主任,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縣環境保護局局長,縣發改局黨組書記、局長,縣政府辦公室主任;犍為縣副縣長,犍為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樂山城市建設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等職。
2020年1月,杜華任樂山大佛旅遊投資開發(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至被查。
樂山大佛,又名凌雲大佛,位於四川省樂山市南岷江東岸凌雲寺側,瀕大渡河、青衣江和岷江三江匯流處。大佛為彌勒佛坐像,通高71米,是中國最大的一尊摩崖石刻造像。樂山大佛開鑿於唐代開元元年(713年),完成於貞元十九年(803年),歷時約九十年。樂山大佛和凌雲山、烏尤山、巨形卧佛等景點組成的樂山大佛景區屬於國家5A級旅遊景區,是世界文化與自然雙重遺產峨眉山-樂山大佛的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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