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名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被當場查獲
guancha
湖南省婁底市漣源市紀委監委日前發佈關於4起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典型案例的通報,詳情如下。

為進一步嚴明紀律規矩,加強警示教育,督促引導廣大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樹牢紀法意識,持續鞏固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專項治理成效,現將查處的4起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1.七星街鎮原黨委委員、統戰委員、二級主任科員嚴聰醉酒駕駛問題。**2024年11月23日,嚴聰醉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2025年4月14日,新化縣人民檢察院對嚴聰作出不起訴決定。2025年7月,嚴聰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撤銷其一切職務)、政務撤職(由二級主任科員降為四級主任科員)處分。
**2.安平鎮文化站站長王志醉酒駕駛問題。**2025年1月4日,王志醉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2025年1月9日,王志被公安機關罰款20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2025年6月,王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郭文斌醉酒駕駛問題。**2025年4月19日,郭文斌醉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2025年4月24日,郭文斌被公安機關罰款10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2025年6月,郭文斌受到政務記過處分。
**4.斗笠山鎮石壩村黨支部原副書記、定補幹部邵進才醉酒駕駛問題。**2024年7月1日,邵進才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2024年8月18日,邵進才因犯危險駕駛罪被漣源市人民法院判處拘役2個月,緩刑2個月,並處罰金4000元。2025年1月,邵進才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解聘村定補幹部。
此前,據重慶市武隆區紀委監委官方微信公眾號“風正武隆”7月24日消息,為進一步嚴明紀律規矩,強化警示教育,督促引導廣大黨員幹部切實增強紀法觀念,帶頭遵紀守法,堅決遏制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現將4起黨員、幹部酒駕醉駕問題通報如下。
**1.陳剛,重慶市武隆區廟埡鄉和平村黨支部原書記、村委會原主任,**2025年1月8日19:45因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處。2025年4月22日,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洪忠彪,重慶市武隆區示範幼兒園專職副書記,**2025年3月20日22:39因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處。2025年7月22日,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田小龍,中共黨員,重慶市武隆區教師進修學校八級職員,**2025年3月23日20:00因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處。2025年7月22日,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李萬進,重慶市武隆區江口鎮銀廠村黨支部書記,**2025年5月17日20:23因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處。2025年7月22日,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通報稱,區紀委監委多次通過印發專項工作通知、通報典型案例、組織簽訂拒絕酒駕醉駕承諾書等方式,反覆重申“酒後禁駕”紀律紅線。今年以來,區紀委監委會同區公安局建立紀警協同聯動查處機制,嚴肅查處了一批黨員、幹部酒駕醉駕問題,暴露出個別黨員、幹部紀律意識淡薄、規矩意識缺失,也暴露出個別黨組織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對幹部職工教育管理監督寬鬆軟。
全區黨員、幹部要認真汲取教訓、切實引以為戒,深刻認識到酒駕醉駕行為不僅給社會、家庭、個人造成嚴重危害,也是嚴肅的違紀違法問題,必須堅決摒棄“下班不歸管”“偶爾不礙事”等錯誤思想,牢固樹立紀律規矩意識,時刻做到“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切實把鐵規鐵紀內化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