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一縣委書記執意拍板上馬旅遊項目,致2230萬投資打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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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廣西紀檢監察網8月2日消息,廣西8月2日通報2起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典型問題,其中包括:賀州市富川瑤族自治縣未經科學論證,脱離縣情實際上馬“水秀”和“燈會”旅遊項目。該項目因脱離實際、論證不足,導致2230萬餘元投資最終閒置或拆除,國家利益受損,引發當地羣眾強烈不滿。
2017年,時任富川縣委書記的陳華,不顧富川縣當時為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實際情況,在未經充分科學論證、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的情況下,執意拍板在富川縣福利鎮神仙湖上馬“水秀”和“燈會”旅遊項目,並擅自決定“先施工後補辦招投標手續”。
2018年1月,兩個項目完工並投入使用,總投資達2230萬餘元。但因前期投資風險評估嚴重不足,項目運營僅半年便因入不敷出陸續停擺。2019年9月,“燈會”項目因設施毀損嚴重被拆除,“水秀”項目則長期閒置,成為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

陳華(資料圖)
公開資料顯示,陳華,男,瑤族,1971年10月生,在職研究生,中共黨員。他曾任昭平縣副縣長、政法委副書記,2009年任富川瑤族自治縣縣長,2015年任縣委書記,2021年7月任賀州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2025年1月,陳華在賀州市副市長任上被查;6月被“雙開”;7月因受賄罪被逮捕。
“雙開”通報指出,經查,陳華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
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大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
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安排;
違反組織原則,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廉潔底線失守,為親屬向管理和服務對象借款;
不正確履行職責,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
貪慾膨脹,擅權妄為,肆意插手工程項目,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及推進等方面謀利,大搞權錢交易,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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