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員鳴哨停止比賽後,雙方多名球員聚集” 蘇超紀委開出第三張“罰單”
guancha
8月4日,江蘇省城市足球聯賽紀律委員會(簡稱“蘇超紀委”)開出今年開賽以來的第三張“罰單”。
文件號標註為蘇城足聯紀字〔2025〕3號的處罰決定稱,2025年8月3日,江蘇省城市足球聯賽第八輪場序第46場,連雲港隊與泰州隊的比賽在連雲港市體育中心體育場舉行。根據裁判員報告、比賽監督報告、視頻、當事方情況説明及聽證,當比賽進行到第67分鐘時,在裁判員鳴哨停止比賽後,雙方多名球員聚集,連雲港隊3號球員在此過程中實施不當行為。
蘇超紀委根據《2025年江蘇省城市足球聯賽紀律準則》第五十六條、第十條、第三十四條之規定,對連雲港隊、泰州隊予以通報批評;對連雲港隊3號球員姜衞鵬予以停賽1場。本處罰決定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此前,蘇城足聯紀字〔2025〕2號是對出現不文明動作的南京隊球員楊笑天的處罰,具體是停賽1場。
蘇城足聯紀字〔2025〕1號是對實施暴力行為的鎮江隊球員劉丹的處罰,具體是停賽2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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