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東勃:為何這些“小權力”的任性,更能刺痛公眾神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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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曹東勃】
8月2日,“會車遇奔馳女司機亮證逼迫讓路,派出所民警上門要求刪帖道歉”一事持續引發熱議。3日,今日防城港客户端就事件經過和調查情況做了初步通報,稱“這件事情源於一起偶然的交通爭議,本來只是普通的民間糾紛,但因處置不夠妥當,造成不良影響和社會誤解。”
想必包括當地政府部門在內的各方面,經過幾天的輿情喧囂,也應當清楚,何以這件本可避免的“民間糾紛”,會造成如此強烈的社會不良影響。雖然“子彈飛了一會兒”,但其警示教育的效果已經立竿見影。
這起事件之所以能引發如此關注,是因為其展現的“特權”二字,讓大家格外敏感。在當今社會,公眾對於公平正義的追求日益強烈,對於特權行為的容忍度越來越低。事件中,女司機亮證逼迫讓路的行為,無疑觸動了公眾對於特權現象的敏感神經,引發了廣泛的不滿和譴責。
當公權力異化為私人威懾的工具,當“特殊待遇”滲透到排隊、會車這樣的常態生活,不僅衝擊着法治的底線,更在侵蝕着社會公平的根基。特別是在當前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期間,更是有助於以此為鏡鑑,堅決破除特權思想,讓“人人平等”從口號變為每個普通人可感知的現實。

現場車輛僵持畫面
為什麼基層特權最易點燃公眾怒火
一張“插隊”的辦事窗口照片,一段“優親厚友”的低保分配錄音,一則“選擇性執法”的現場視頻……這些發生在基層、看似“微小”的特權行為,卻總能在輿論場掀起軒然大波,引發公眾強烈的憤慨與共鳴。為何這些“小權力”的任性,比某些高層腐敗更能刺痛公眾神經?其背後,是權力運行在“最後一公里”的扭曲變形,是對社會公平正義底線的直接踐踏,更是侵蝕執政根基的“蟻穴”。
基層特權之所以引發強烈反感,關鍵在於它發生在民眾日常接觸層面。不同於高層腐敗的“遙遠感”,基層特權直接侵蝕普通人的生存空間。基層是政策落地的“神經末梢”,掌握着與民眾衣食住行、生老病死息息相關的資源分配與規則執行權。當特權行為直接發生在羣眾眼前、身邊,侵奪的就是普通人觸手可及的、本就稀缺的生存與發展機會。這種“看得見、摸得着”的不公,剝奪感異常強烈。
基層官員應該最貼近羣眾,但來自基層的特權行為反而凸顯了身份鴻溝,這種反差特別傷人。在民眾樸素的認知中,基層幹部應該是“一碗水端平”的最近守護者,是公平正義最直觀的體現。當“身邊人”公然以權謀私、徇私舞弊時,無異於對社會核心價值最赤裸的背叛。其惡劣的示範效應,將傳遞“規則無用、關係至上”“老實人吃虧”的負面信號,嚴重動搖社會信任根基,崩塌公平正義的底線。
基層權力是離羣眾最近的權力,本應最具服務性。但當這些來自“附近”、身邊的熟人、鄰居,僅憑一點小權力或關係,就展示出不可一世的傲慢時,這種“近在咫尺卻遙不可及”的體驗,讓民眾感受到的疏離感和被冒犯感被進一步放大。特別是,當基層特權散逸出濃郁的“土皇帝”味道時,往往也自帶強烈的雙標色彩,譬如某些辦事員在服務窗口刁難羣眾、轉頭卻對領導家屬笑臉相迎,這恐怕會更加令人憤怒。
基層特權思想的心理温牀
基層特權的上述特點決定了其對民眾傷害性不小的同時,侮辱性也很強。這種傷害和侮辱背後的基層特權思想,也有一定的心理結構與文化土壤。
基層既是體制末端的執行者,又是熟人社會的一員。這種雙重身份導致角色衝突——上面壓任務,下面講人情,工作繁重、待遇有限、晉升不易。收入不高但手握小權,蓋章幻覺很容易轉化為補償心理,異化為對有限權力的過度迷戀與濫用。將“靈活變通”凌駕於規則之上,用“變通”為特權找藉口。以“小惡無害”“人情世故”“法不責眾”“大家都這樣”等藉口,降低道德負罪感,將特權行為和自利傾向合理化。
而基層監督易於出現盲區,違規成本低而收益直觀。特權行為被發現和懲處的概率低、代價小,“破窗效應”導致惡性循環。在基層熟人社會,拒絕親朋請託可能面臨巨大的社交壓力和道德綁架,特權行為有時成了維繫關係網絡的“被迫”選擇。傳統親疏有別的“差序格局”,在法治不彰時就容易蜕變為“看人下菜碟”,對“自己人”網開一面,對“外人”公事公辦甚至刁難。“官本位”作祟也容易讓潛意識中仍存留“當官就有特權”的思想,將職位帶來的便利視為身份地位的“應得”,而非服務公眾的責任。
此外,我們也常見一種自我例外化的心態,即基層抱怨上級特權時義憤填膺,但自己行使特權時卻理直氣壯,它實質上是一種事不關己的疏離感和“臨時掌權”無需擔責的心態。

將反對特權進行到底
特權,不僅是離間黨羣幹羣關係的“分離器”,更是敗壞社會風氣的“污染源”。羣眾最痛恨“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雙標”行徑。而防城港亮證事件的延長線上,民警深夜帶着涉事奔馳車主上門進行二次威懾時,傷害的不僅是一個家庭的安全感,更是羣眾對公權力的信任。“一人得道,雞犬升天”的邏輯一旦蔓延,“潛規則”就會壓倒明規則。“領導先打飯”“見車敬禮”“亮證讓車”這類事件背後的傲慢別無二致,都是用等級觀念替代平等意識,讓“走後門”“找關係”成為生存潛規則。
特權,不僅是孤立存在的“小事”,而且是可能動搖執政根基的“大害”。2012年出台的中央八項規定,看似“八條”簡單要求,實則句句直指特權病灶。“不準封路清場”“不準鋪張造勢”“不準公款吃喝”……凡此種種“不準”,歸根結底,就是要把“官老爺”做派關進制度籠子,讓“人民公僕”成為幹部標準像。
防城港亮證事件中,公眾之所以對“亮證行為”高度敏感,正是因為八項規定實施十餘年來,“特權車”“特權飯”等現象已被持續遏制,羣眾對“平等”的期待更高。當“例外”被不斷糾正,新的“常態”才會真正和永久的確立。
反特權必須抓具體、抓日常,抓牢“三把鑰匙”,積小勝為大勝,成風化俗。作風建設方面,領導幹部帶好頭是無聲的示範。只有嚴格自律,注重自覺同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作鬥爭,習慣在受監督和約束的環境中工作生活,才能發揮好“頭雁效應”。
同時,要做好信息公開,留下“數字腳印”,讓“公權私用”無所遁形。做好監督制約,同級監督、羣眾監督、媒體監督協同發力,讓特權無處藏身。做好問責追責,對“特權小事”露頭就打,把“破窗效應”堵在萌芽。這裏特別要注意的是,必須及時回應羣眾關切、社會熱議甚至已經形成輿情熱點的事件案件,太過追求一錘定音而拖延時日,只會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形成難以處理的輿情堰塞湖。這也是相關事件中有關方面需要汲取的一個重要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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