蚊媒傳染病防疫不力,廣東多個機構被罰
guancha
微信公眾號“廣東省疾控局”4日通報稱,因蚊媒傳染病防疫不力,廣東已有多個機構被罰。
全文如下:
近日,佛山市禪城區司法局、南海區衞生監督所等部門公佈基孔肯雅熱防疫的典型案例,目前已有機構因未及時清理蚊蟲孳生地等受到行政處罰。
近期,為落實省、市、區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健康安全,佛山市衞生健康、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等部門已全面下沉開展執法檢查,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對人流密集的公共場所、醫療機構等場所持續開展蚊媒傳染病防控衞生監督檢查工作,落實落細基孔肯雅熱和登革熱傳染病防控措施,期間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個人依法予以處理。
以下典型案例,請各單位、市民務必引以為戒。
警示案例一
禪城區衞生健康部門執法人員在對某小區游泳池進行現場監督檢查時,發現該小區泳池水質處理設備機房和池周溢水,槽內長期未清理,樹葉、泥土堆積,導致排水不暢產生積水,積水中已見蚊幼蟲蠕動。執法人員發現後,當場對泳池負責人進行基孔肯雅熱和登革熱傳染病的防控宣教,並根據《廣東省愛國衞生工作條例》第六十九條、《廣東省病媒生物預防控制管理規定》第十七條的規定,對該單位當場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同時責令立即改正。
警示案例二
日前,禪城衞生健康部門執法人員對禪城區內接待境外人員的酒店及住所場所進行蚊媒傳染病防控專項監督檢查工作。檢查期間發現某一酒店前台放置的一盆水培富貴竹容器內,水體渾濁,水中可見蚊幼蟲孳生。該酒店負責人解釋,是因員工換水時未沖洗植物根部導致。執法人員當場對該酒店負責人進行疫情防控宣教,強調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但由於酒店疏於清理,已導致孳生蚊幼蟲甚至成蚊飛出的結果,違反《廣東省愛國衞生工作條例》第四十二條、《廣東省病媒生物預防控制管理規定》第十一條的規定,執法人員依法對該酒店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同時責令立即改正。
警示案例三
城市管理部門執法人員在開展執法檢查的過程中,發現某飲食店鋪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隨意在前街道路側邊傾倒污水,傾倒面積超0.8平方米。因該店鋪未自覺遵守公共環境衞生規定、維護公共環境衞生,隨意傾倒污水造成環境衞生破壞,造成蚊媒滋生隱患,增加了所處地區基孔肯雅熱和登革熱傳播流行的風險。為此,執法人員對店鋪經營人進行疫情防控宣教,並根據《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衞生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對該店鋪責令限期改正,如不改正將予以立案查處。
警示案例四
此前,南海區衞生監督所執法人員對某企業進行監督檢查的過程中,發現該公司水養綠植的容器中可見蚊幼蟲遊動。該企業負責人表示,辦公室的水養綠植確實不常換水,平時都有注意關紗門紗窗但還是經常被蚊子咬,現在恍然大悟,原來蚊子就在自己的身邊。執法人員依據《廣東省病媒生物預防控制管理規定》,對該公司上述水養綠植孳生蚊蟲行為給予了警告的行政處罰,同時責令立即改正。負責人當場對水養綠植進行換水和清潔,並表示今後一定會常常換水,避免再次孳生蚊幼蟲。執法人員提醒,針對上述情況,如果逾期不改的,將會對單位處以最高1000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