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一醫生因強姦兩未成年女孩被判六年,其父親擔任辯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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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控強姦兩名未成年人的劉某贇,近日被二審法院判刑六年。

本案被告人劉某贇。本文圖片均由受訪者提供
“90後”劉某贇是湖南藍山縣某鎮衞生院的醫生。據檢察機關指控,他先後在網上結識兩名女孩,分別在江華縣、冷水灘區的酒店與對方發生性關係。案發時,兩名被害人均未滿14週歲。
2024年8月,江華縣法院以強姦罪對劉某贇判刑八年。劉某贇提出上訴。其父親劉志軍是藍山縣檢察院的檢察官,以近親屬身份擔任辯護人。
二審法院審理後認為,原判認定事實清楚,定罪準確,但量刑不當。針對本案被害人陳述不能作為定案依據的辯護意見,法院評判稱,四次詢問被害人的同步錄音錄像無聲音是由於設備故障,公安機關已作出合理解釋,因此被害人陳述可作為定案依據。
2025年7月24日,永州市中級法院作出二審判決,以強姦罪判處劉某贇有期徒刑六年。
男子被控與兩未成年網友發生性關係,一審判刑八年
本案的被害人來某某,案發時是江華縣某中學的學生。
2023年9月21日傍晚,來某某放學回家後離家外出,直到第二天上午才回家。後來,來某某的母親從女兒的QQ聊天記錄中,發現一名男子給女兒發曖昧信息,還發來酒店定位。9月28日,來某某由母親帶着到江華縣公安局報案。
來某某陳述稱,9月21日晚,她與一名網上認識的男子在酒店發生了性關係。
10月2日,警方傳喚了劉某贇。在審訊中,劉某贇承認其與來某某在酒店房間過夜,但稱兩人着衣分牀而睡,並未發生性關係。
9月28日報案當天,來某某到江華縣人民醫院檢查,被診斷“處女膜陳舊性裂傷”。當日從她體內提取的陰道拭子送檢,未檢出人精子DNA。
此案退回補充偵查中,江華警方對另外一名被害人線索開展調查。案件偵查終結後移送審查起訴。2024年3月,江華縣人民檢察院指控劉某贇犯強姦罪,提起公訴。
據起訴書記載,檢方指控:2023年8月,劉某贇與來某某在網上結識為網友後,兩人聊天曖昧。當年9月21日,劉某贇駕駛小轎車從藍山縣來到江華縣。在當地某酒店的房間內,劉某贇與來某某發生了一次性關係。
檢方還指控,2022年1月,劉某贇與廖某某在網上結識為網友後,兩人聊天曖昧。2022年8月2日、27日,2023年6月17日,劉某贇與廖某某在永州市冷水灘區某酒店發生了性關係(共三次)。
被害人來某某一案中,江華縣某酒店監控視頻顯示,案發當日劉某贇入住該酒店,來某某當晚進入其房間;被害人廖某某一案的物證中,沒有冷水灘區案發酒店的監控視頻,但有劉某贇入住該酒店的登記信息。
起訴書顯示,來某某出生於2009年10月,廖某某出生於2010年2月,案發時兩人均未滿14週歲。
來某某提起了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劉某贇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醫療費等共計215.2萬元。
1992年出生的劉某贇系藍山縣某鎮衞生院的內科醫生,其級別為執業助理醫師。庭審中,劉某贇稱其與被害人未發生性關係。辯護人劉志軍認為,兒子作為未婚青年與來某某等人疑似網戀,現有證據證明他並未犯強姦罪。
江華縣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被告人劉某贇姦淫兩名不滿14週歲幼女,其行為構成強姦罪。
2024年8月,江華縣法院一審判處劉某贇有期徒刑八年,並判其賠償來某某醫療費等損失286.24元。
法庭查明同步錄音錄像故障問題,認定原判定罪準確
一審宣判後,劉某贇上訴至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劉志軍以上訴人父親的身份繼續擔任辯護人。在藍山縣檢察院工作的劉志軍是三級高級檢察官,曾任副檢察長分管刑事檢察。
2024年10月、2025年1月,永州中院先後兩次開庭審理本案。
劉志軍提出,警方四次詢問來某某的同步錄音錄像均無聲音,被害人廖某某對劉某贇的外貌描述與實際不相符。
劉志軍據此稱,兩名被害人的陳述不能作為定案依據,應作為非法證據排除。此外,他還對相片辨認、手機封存、被害人年齡、未成年證人證言等提出質疑。
對於辯護意見,永州中院評判稱,四次詢問來某某的同步錄音錄像無聲音,系設備故障所導致,公安機關已作出合理解釋;劉某贇陰毛特徵的供證順序不影響來某某相關描述的真實性,沒有證據證明公安機關存在指證行為。
對於廖某某的陳述,二審法院認為詢問時均有監護人在場,其中三次是按廖某某及其家屬要求在家中進行,未同步錄音錄像;在辦案區的一次全程有錄音錄像;廖某某對劉某贇的身高等描述與實際存在差異,該記憶偏差符合未成年人身心及認知特點。
永州中院認為,兩名被害人的陳述不屬於應當排除的非法證據範疇,可作為定案依據。
永州中院還評判稱,無證據顯示涉案手機的數據存在被刪改或污染;公安機關使用劉某贇16歲時照片用於辨認是系統自動抓取;被害人出生日期準確,案發時未滿14週歲。
永州中院認為,原判認定事實清楚,定罪準確,但量刑不當——劉某贇在犯罪過程中未使用暴力、威脅等惡劣手段,亦未造成嚴重後果,對其量刑偏重。
2025年7月24日,永州中院作出二審判決,維持一審定罪和附帶民事判決,撤銷一審量刑,以強姦罪判處劉某贇有期徒刑六年。
收到判決書後,劉志軍稱將提起申訴。
(澎湃新聞記者 朱遠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