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曉玲:已收到愛康國賓起訴狀,將積極應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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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律師張曉玲與愛康國賓名譽權糾紛一案有最新進展。
8月7日晚,澎湃新聞記者從張曉玲處獲悉,愛康國賓方面已向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提起名譽權糾紛訴訟,起訴張曉玲侵犯名譽權,索賠經濟損失及維權費用1000萬元。張曉玲表示,她已收到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發來的傳票、民事起訴狀及證據目錄,傳票顯示該案將於9月11日在陸家嘴第三法庭進行庭審。
對此,張曉玲告訴澎湃新聞記者,她將積極應訴。她表示,自己一直在北京居住、北京體檢,也是跟愛康國賓在北京獨立的法人公司有糾紛,她將提出管轄異議。當日,澎湃新聞記者也就此事聯繫了愛康國賓方面,截至發稿前未獲回覆。
張曉玲提供的愛康國賓方面的民事起訴狀顯示,該案三原告為愛康健康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愛康國賓健康體檢管理集團有限公司、北京愛康國賓西內門診部有限公司。記者查閲天眼查獲悉,三原告中,愛康健康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成立於2004年,註冊於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法定代表人為張黎剛。愛康國賓健康體檢管理集團有限公司由愛康健康科技集團有限公司100%持股,註冊於北京市朝陽區,法定代表人為李智。北京愛康國賓西內門診部有限公司由前述兩家公司持股。
民事起訴狀顯示,三原告提出訴請:請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的名譽權,立即採取措施刪除被告在各平台發佈的與“愛康”相關的文章及視頻;請求判令被告通過其平台個人賬號以及其接受訪談的媒體平台以顯著的方式就其侵犯名譽權行為向原告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請求判令被告賠償原告因名譽侵權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共計1000萬元人民幣。
該民事起訴狀顯示,三原告認為,第一,原告作為在中國合法運營的企業法人,在體檢行業享有極高知名度和美譽度,名譽權依法受到保護。第二,被告在原告三處體檢一年後被診斷出“腎癌早期”,但其謊稱“2024年被確診癌症晚期”,且故意捏造並大肆散播原告做“假體檢”,實質損害了原告名譽權。
據媒體此前報道,2025年7月,律師張曉玲公開表示她連續10年在愛康國賓體檢,從未被檢出患癌風險,2024年被發現患癌時已是晚期,她質疑愛康國賓體檢涉嫌“誤檢、漏檢”。
7月30日,愛康集團在北京召開媒體説明會,就“張女士十年體檢未預警腎癌”事件進行回應。愛康集團表示,確認對張女士體檢無漏診、無誤診。愛康集團創始人、董事長兼CEO張黎剛在説明會上稱,體檢不等於看病診斷,“別指望一個幾百塊錢的體檢能幫你什麼病都查出來。”
(澎湃新聞記者 李菁 陳斯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