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邊州原副州長蘇景華:“我錯了,我錯了,我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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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錯了,我錯了,我錯了,對不起黨和組織的培養,辜負了大家的期望,我認罪悔罪……”
據《中國紀檢監察報》8月9日發佈的報道《築牢拒腐防變思想堤壩》,吉林省延邊州委原常委,州政府原黨組副書記、副州長蘇景華在受審時,用連續三個“我錯了”開始法庭最後陳述。
報道稱,“身邊人”“身邊案”更具有貼近性,也更能發揮警示教育的感染力、滲透力。90名與蘇景華同級別或共事過的延邊州黨員領導幹部觀看庭審直播。
上午9時30分,隨着法槌重重落下,蘇景華案正式開庭審理。從公訴人宣讀起訴書到法庭舉證質證,從法庭辯論到被告人懺悔陳述,庭審揭示了蘇景華一步步突破“底線”、跨越“紅線”,滑向腐敗深淵的過程。蘇景華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等案件細節被逐一還原,現場氣氛凝重。
“我錯了,我錯了,我錯了,對不起黨和組織的培養,辜負了大家的期望,我認罪悔罪……”蘇景華用連續三個“我錯了”開始法庭最後陳述。汪清縣一名領導幹部表示,看到曾經的同事站在被告席上,受到巨大的衝擊和震撼,切身體會到違紀違法的嚴重後果和慘痛代價。
庭審結束後,延邊州組織受教育對象開展交流研討,撰寫心得體會,進一步擴大教育覆蓋面和警示警醒效果。
吉林省紀委監委把警示教育“課堂”搬到庭審現場,根據涉案人員類別和案件性質定向釋法明規、量身示範施教,通過“身邊事”教育“身邊人”、“身邊案”警醒“身邊人”。據統計,今年上半年,已有800餘人在庭審現場接受警示教育。

據公開信息,蘇景華出生於1965年2月,曾任汪清縣委書記,2019年8月升任延邊州委常委,繼續兼任汪清縣委書記,2021年11月起兼任常務副州長。
2024年4月,蘇景華被查,11月被“雙開”。通報稱,他長期與不法私營企業主勾肩搭背、吃吃喝喝、稱兄道弟,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2025年4月,吉林省通報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其中披露,2013年至2024年,蘇景華借傳統節日之機,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所送禮金、酒水等禮品以及購物卡;2022年至2024年,多次違規接受私營企業主在企業內部食堂安排的宴請並飲用高檔酒水,相關費用由私營企業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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