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結婚證,不能領育兒補貼?深圳衞健委回應
guancha
8月11日,“非婚生子女 育兒補貼”“深圳回應非婚生育不能領育兒補貼”等話題登上熱搜,引發關注。
近日,有網友發文反映稱,自己收到深圳衞生健康委短信告知,因其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不屬於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無法領取相關育兒補貼。

該網友表示不解,因為根據《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和《廣東省衞生健康委員會關於生育登記的管理辦法》,明確了非婚生育可以辦理生育登記。“我也是依法登記了的。我孩子都登記了,生孩子也用生育險了,也正常領生育津貼了,也就是説全流程認可了她的出生。”

據南方+報道,對此,深圳市衞健委工作人員回應表示,當前政策中“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界定確實以夫妻關係為前提。
但工作人員同時強調,具體實施細則需等待廣東省統一部署:“目前答覆是依據現行法規作出的,但最終是否需要結婚證明,要以8月底上線的全省統一育兒補貼申報系統要求為準。”
值得一提的是,7月30日的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國家衞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司長王海東表示,育兒補貼申領只需提交證明嬰幼兒身份和撫養關係的必要材料。
據瞭解,目前國家和各地已經完成了育兒補貼信息管理系統的建設,正在進行全流程測試。但申報系統是否包含婚姻證明尚未最終確定。
本文系觀察者網獨家稿件,未經授權,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