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增值税法實施條例公開徵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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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財政部網站11日消息,財政部、税務總局就《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税法實施條例(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公告全文如下:
為保障《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税法》順利施行,按照國務院2025年度立法工作計劃,財政部會同税務總局在認真研究並廣泛聽取意見建議基礎上,研究形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税法實施條例(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公眾可在2025年9月10日前,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
1.登錄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網站(網址:http://www.mof.gov.cn),在《財政法規管理系統》(網址:http://fgk.mof.gov.cn);或者國家税務總局網站(網址:https://www.chinatax.gov.cn),在首頁主菜單“互動交流—意見徵集”欄目提出意見。
2.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南三巷3號財政部税政司(郵政編碼100820);或者北京市海淀區羊坊店西路5號國家税務總局貨物和勞務税司(郵政編碼100038),並請在信封上註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税法實施條例徵求意見”字樣。
財政部 税務總局
2025年8月11日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税法實施條例(徵求意見稿)》的起草説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税法》(以下簡稱增值税法)將於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為保障增值税法順利實施,財政部會同税務總局在廣泛聽取有關部門、地方、企業和專家學者意見的基礎上,研究起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税法實施條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條例)。現説明如下:
一、制定條例的必要性
增值税是我國第一大税種,2024年增值税收入約6.57萬億元,佔全部税收收入38%。增值税覆蓋國民經濟所有行業和全鏈條,涉及面廣、影響大,關係廣大納税人切身利益。增值税法對增值税納税人、徵税範圍、税率、應納税額、税收優惠、徵收管理等作出規定,並對國務院給予必要的立法授權。通過制定條例,對增值税法有關規定進一步細化、明確,對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事項作出具體規定,有利於增強税制的確定性和可操作性,形成配套銜接的增值税制度體系,為增值税法順利實施提供保障,更好落實税收法定原則。
二、條例的主要內容
條例遵循增值税法的規定,與現行增值税制度相銜接,並結合實際情況和徵管需要明確具體規定,包括總則、税率、應納税額、税收優惠、徵收管理、附則等六章五十七條內容。
(一)總則。對增值税法規定的納税人、徵税範圍等税制要素進行細化和明確。一是明確應税交易中貨物、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的定義範圍(第二條)。二是對納税人中的單位和個人、一般納税人和小規模納税人進行解釋(第三條、第六條、第七條)。三是明確服務、無形資產在境內消費的情形(第四條)。四是明確增值税專用發票應分別註明銷售額和增值税税額(第五條)。
(二)税率。對增值税法規定的出口貨物、跨境銷售服務和無形資產有關範圍進行明確,對涉及多個税率、徵收率情形的適用規則作細化解釋。一是明確適用零税率的出口貨物和跨境銷售服務、無形資產範圍(第八條、第九條)。二是明確一項應税交易涉及多個税率、徵收率時的税率、徵收率適用規則(第十條)。
(三)應納税額。對增值税法規定應納税額的相關條款進行具體細化,包括進項税額的抵扣辦法、抵扣規則、不得抵扣的進項税額範圍等。一是明確增值税進項税額抵扣辦法和扣税憑證範圍(第十一條、第十二條)。二是明確因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而退還給購買方的增值税税額、銷售額的扣減方法(第十三條、第十四條)。三是對價外費用、核定銷售額、非正常損失項目等進行細化明確(第十五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四是明確貸款服務、非應税交易對應進項税額不得從銷項税額中抵扣(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五是明確購進貨物、服務對應進項税額的抵扣規則(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六是明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對應進項税額的抵扣規則(第二十六條)。
(四)税收優惠。一是明確增值税法規定的免徵增值税項目的具體標準(第二十七條至第三十三條)。二是明確税收優惠政策的適用範圍、標準、條件和税收徵管措施等應當依法及時向社會公開(第三十四條)。三是對納税人未單獨核算增值税優惠項目,或通過提供虛假材料等各種手段違法違規享受增值税優惠的情形作出規定(第三十五條)。
(五)徵收管理。對增值税法徵收管理相關條款進行細化規定。一是明確承包、承租、掛靠方式經營,資管產品運營等特殊情形納税人的規定(第三十六條)。二是明確境外單位和個人向自然人出租境內不動產的,應當委託境內單位或個人為境內代理人(第三十七條)。三是對增值税納税義務發生時間進一步細化解釋(第四十一條至第四十四條)。四是明確適用一般計税方法的起始時間、總機構和分支機構彙總申報納税具體情形、納税人跨地區提供建築服務等預繳税款情形等規定(第三十八條、第四十五條至第四十九條)。五是對退(免)税計算辦法、退(免)税申報期限等作出規定(第五十條至第五十五條)。
(六)附則。明確了條例施行時間(第五十七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