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的哈爾濱公安局原副局長於濤被開除黨籍:培植個人勢力、違規設立私人會所
guancha
涉“黑”的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公安局退休副局長於濤,有最新消息。
8月13日,黑龍江省紀委監委發佈消息,經查,于濤身為公安系統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表裏不一,做兩面人,培植個人勢力,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設立私人會所宴請他人;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民主推薦中搞拉票助選,違規為本人、親屬及他人謀取人事利益並收送錢款;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送禮品禮金,接受私營企業主為親屬提供的旅遊安排;擅權妄為,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親屬收受財物;侵害羣眾利益,嚴重影響羣眾生產生活;擅權濫權,大肆干預插手司法和執紀執法活動,徇私枉法;生活腐化墮落,貪圖享樂,沉溺奢靡生活;將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于濤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羣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行賄和徇私枉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乃至黨的二十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于濤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資料顯示,于濤,男,1962年6月出生,中共黨員,出生地哈爾濱市,大學文化。
他早年曾在哈爾濱市道外區工商局工作,後調任道外區公安分局秘書科科員,踏入警界。他在道外區公安分局工作多年,歷任東萊派出所民警、前進派出所副所長、副教導員、南馬派出所副所長、前進派出所副教導員、教導員、道外分局刑警隊隊長、刑警大隊大隊長、副局長,後調任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副支隊長等職。
2004年7月,于濤出任哈爾濱市公安局呼蘭分局局長。2009年5月,于濤出任哈爾濱市公安局刑事偵查支隊支隊長,2011年12月獲任哈爾濱市公安局副局長,一直負責哈爾濱市公安局刑偵工作。2019年3月,于濤任市公安局巡視員,2022年1月,將滿60歲的于濤被免去市公安局副局長職務,後以二級巡視員身份退休。
兩年後,2024年7月9日,雞西市紀委監委發佈消息,哈爾濱市公安局原二級巡視員于濤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同年10月14日,雞西市警方發佈“關於公開徵集哈爾濱市于濤、張緒霞、于波等人涉嫌黑惡違法犯罪線索的通告”。通告稱,經黑龍江省公安廳指定,雞西市公安局打掉了哈爾濱市以于濤、張緒霞、于波為首,張有明、楊興武、齊寶、門彥秋、方翠英、石生魁、張宏、高超等人組成的涉嫌黑惡違法犯罪集團。


據瞭解,該涉黑案為首的三人,于濤為哈爾濱市公安局原副局長,張緒霞是于濤的妻子,于波是于濤的姐姐。
有報道稱,張緒霞是哈爾濱知名女企業家,其經營的餐飲公司有着上千名員工。2024年7月11日,也就是于濤被查後兩天,張緒霞經營的一家飯店突然起火,曾引發關注。
此外,2019年6月後,呼蘭區打掉了“四大家族”等一系列涉黑案件,呼蘭區多名幹部先後落馬。2019年8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文《還老百姓一片朗朗乾坤——黑龍江嚴查哈爾濱呼蘭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案》披露了相關情況。涉黑涉惡勢力存續時間長,影響大,各種關係盤根錯節;涉案公職人員多,所涉問題有的時間跨度達十七八年之久。
2004年7月至2009年5月期間,于濤曾擔任呼蘭區公安分局局長。
本文系觀察者網獨家稿件,未經授權,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