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後員工詐騙733萬被判十年,吉林銀行難掩治理沉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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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省延邊州中級人民法院終審落槌,吉林銀行前員工朱世傑因虛構"倒貸"業務詐騙733.7萬元獲刑十年十一個月。
判決書揭示2019-2021年間,朱世傑偽造銀行流水、領導聊天記錄等材料,以高息誘騙被害人投入資金超8600萬元,造成743.7萬元損失,贓款最終流向賭場與債務清償。
類似案件早在2020年就發生過,此前遼源分行的一名員工通過相同的手法詐騙了1425萬元,最終被判處無期徒刑。到了2024年,白城分行因貸款資金被挪用而被罰款55萬元。緊接着在2025年7月,大安支行又因信用卡業務違規收到了30萬元的罰單。此外,原董事長張寶祥及其他多名人員也已被判刑。
內控失血的同時,資產質量也警報拉響。2024年該行淨利潤暴跌27.4%至14.15億元,不良率攀升至1.50%;2025年一季度母公司口徑不良率再升至1.56%,撥備覆蓋率跌破163%警戒線。
在2024年3月的董事會上,吉林亞泰等三大國資股東對關聯交易投了反對票。2024年,吉林銀行的關聯公司貸款餘額達到了129億元,一系列打擊對這家東北城商行而言,威脅不小。
銀行職員虛構733萬“倒貸”騙局
裁判書揭示,2019年4月,吉林銀行員工朱世傑的賭債已堆積如山。面對債主催逼,他將目光投向了自己的銀行工牌,一場以“倒貸”為名的騙局就此啓動。

“倒貸”是指借款人通過獲取新的貸款或民間借貸來償還舊的債務,即所謂的“借新還舊”。朱世傑向熟人宣稱自己手頭有高息短期項目一週返利2%,資金過橋穩賺不賠。
自2014年起就認識朱世傑的徐某成為他詐騙的第一個目標。2020年初,朱世傑以“業務資金缺口”為藉口,誘使徐某投資,並偽造銀行領導的聊天記錄和賬面流水等材料以消除徐某的疑慮。
徐某稱由於朱世傑在銀行內部工作,並且有一個經濟實力雄厚的親哥哥,徐某認為朱世傑有能力處理“過橋”業務。因此,徐某每次都會轉賬幾十萬或幾百萬給朱世傑。當時徐某手頭資金充裕,他通過銀行卡轉賬或直接交付現金給朱世傑。有時,朱世傑會要求徐某將錢轉給他的岳母或韓和才的賬户,而朱世傑也會按時歸還本金和利息。隨着業務量的增加,朱世傑聲稱需要更多資金,於是徐某便邀請了大約十多個希望賺錢的朋友一起參與。這些朋友將錢轉給徐某,再由徐某轉給朱世傑用於“過橋”業務。
正是基於對朱世傑的信任,徐某累計投入了7462.64萬元。起初,朱世傑及時的回款讓徐某放鬆了警惕,他甚至介紹了十多個朋友加入,形成了一個“朋友→徐某→朱世傑”的資金鍊。張某、尤某等人也是通過朱世傑的哥哥和朋友圈被捲入其中,其中尤某單次轉款金額高達410萬元。
然而,賭桌上的鉅額消耗逐漸吞噬了這些資金。司法鑑定顯示,從2019年4月至2021年10月,朱世傑共收取了三人資金8696.64萬元,看似返還了7952.935萬元,實際上通過“借新還舊”製造了正常的假象。資金的流向最終暴露了其本質:經過朱世傑本人、其母親姜某娟、妻子曲某濛的賬户多層流轉,最終流向了賭博網站和債務償還。
到了2021年9月,當徐某要求退出時,朱世傑以“銀行卡凍結”為由進行拖延。兩個月後,虛假的流水賬目被揭穿,賭博耗盡的真相再也無法掩蓋。2021年12月13日,朱世傑主動投案。
在一審中,朱世傑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但他以“金額認定有誤”為由提起上訴。終審時,經過司法會計鑑定重新核對資金,扣除案發前後部分退賠(徐某40萬、張某26萬、尤某3.3萬),最終確定詐騙金額為733.705萬元。2025年7月29日,法院改判朱世傑十年十一個月有期徒刑,罰金十萬,並責令其退賠三名被害人的剩餘損失。
騙案背後銀行內控失血:高管落馬、資產承壓
朱世傑案撕開的只是吉林銀行內控潰堤的一角。早在2020年,該行遼源分行職員於某紅就曾以相同“倒貸”話術詐騙16人1425萬元,最終被判無期徒刑。
在支行層面,2024年白城分行因“貸後檢查失職致貸款挪用”被罰55萬元;同年松原分行、乾安支行又因“以貸收貸掩蓋風險”“貸前調查失實”接連領罰。
總行層面,2025年7月大安支行因信用卡業務違規被罰30萬元,時任行長遭警告。更令人憂心的是高管層的腐敗塌方:2019至2022年間,董事長張寶祥、副行長王安華、楊盛忠等核心管理層接連落馬,刑期最高達20年。這些密集的監管處罰與司法判決,暴露出貸款三查全流程的失守。
內控機制的潰敗直接影響資產質量。2024年報顯示,該行關注類貸款餘額高達295.77億元,佔貸款總額6.25%,其不良率已進入持續上升通道:從2023年的1.39%攀升至2024年的1.50%,撥備覆蓋率則從168.17%下滑至163.31%。至2025年一季度,母公司口徑不良率進一步升至1.56%,一定程度削弱着銀行的風險抵補能力。
治理結構的深層裂痕在2024年3月的吉林銀行董事會上驟然顯現。吉林亞泰集團、吉林金控、長春融興三大國資股東對一項關聯交易議案投下罕見的反對票,明確表達了對潛在資產質量風險的擔憂。
此後股東層面的動作便接踵而至,今年7月21日,主要股東之一吉林亞泰集團發佈公告,宣佈因“優化資產負債結構、補充流動資金”的經營需要,擬在吉林長春產權交易中心公開掛牌轉讓其直接持有的吉林銀行共計3億股股份(分1億股和2億股兩個標的),掛牌底價合計不低於12.57億元(即每股不低於4.19元)。此前亞泰集團直接持有7.04億股(佔比5.36%),並通過全資子公司亞泰醫藥集團間接持有2億股(佔比1.52%)。轉讓完成後,亞泰集團的總持股將降至6.04億股,對應持股比例降至4.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