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佛教協會:釋永信給全國佛教界抹了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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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中國佛教協會網站發佈文章《沒有法外之人 勿越法律“紅線”》,全文如下:
釋永信挪用、侵佔項目資金、寺院資產,涉嫌刑事犯罪,嚴重違犯佛教戒律,給少林寺的管理和佛教領域正常秩序製造了混亂,對佛教健康傳承造成了障礙,給全國佛教界抹了黑。佛教教職人員,特別是佛教界代表人士,應當切實增強法治觀念,時時繃緊守法遵規這根弦,絕不能觸碰甚至逾越法律“紅線”。

守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在規定了我國公民權利的同時,也規定了我國公民的基本義務。《憲法》第五十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在我國,每一位公民都平等地享有憲法和法律賦予的權利,平等地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任何人都沒有超越法律的特權,沒有法外之地、法外之教、法外之人。佛教教職人員首先是國家公民,出家為僧並沒有改變作為公民的基本身份,必須與其他公民一樣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不能因為信仰佛教,取得出家僧人的宗教身份,就不履行公民義務,不受法律約束。
守法是佛教信仰的內在要求。“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是佛教的基本教義。違法犯罪,即是造作惡業。守法遵規,也是行持善業。自覺遵守法律是佛教教義的根本要求。佛教戒律,尤其是菩薩戒明確規定受戒者不做國賊、不謗國主、不漏國税、不犯國制。奉行佛教教義,遵守佛教戒律,就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知恩報恩,是佛教的重要理念,也是中國佛教的優良傳統。佛教倡導教徒“上報四重恩”,其中之一就是報國家恩。在新時代,佛教徒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維護國家利益和公序良俗,尊重其他公民的合法權益,為法治國家和法治社會建設發揮積極作用,是報國家恩的具體踐行和落實。
守法是嚴持戒律的應有之義。佛教是重視因果、強調自律的宗教。佛教戒律旨在幫助佛教徒防非止惡、廣行善法、利益眾生。佛教徒作為公民,除信仰生活外,還要參與社會生活,處理各種社會關係。在社會生活中,佛教徒必須維護法律尊嚴,遵守公序良俗,守護公平正義。法律中有規定而戒律中未涉及的規範和要求,佛教徒必須遵守法律。《五分律》記載,佛陀曾對弟子開示:“雖是我所制,而於餘方不以為清淨者,皆不應用;雖非我所制,而於餘方必應行者,皆不得不行。”這稱為“隨方毗尼”。同時,佛教界應當根據時代發展進步要求、本着戒律精神、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內部管理制度,作為戒律的補充、延伸和輔助,在戒律和法律之間發揮銜接作用,如古代漢傳佛教的叢林清規、當代佛教團體制定的規章制度等。佛教徒,尤其是肩負住持正法重任的出家僧人,既要守戒,更要守法,始終銘記教徒首先是公民,國法大於教規。佛教界代表人士,作為佛教界的中堅和骨幹,更應按照“四條標準”和佛教教義教規,作守法的模範、道德的榜樣、自律的表率。
7月27日,少林寺管理處發佈消息,少林寺住持釋永信涉嫌刑事犯罪,挪用侵佔項目資金寺院資產;嚴重違反佛教戒律,長期與多名女性保持不正當關係並育有私生子。目前正在接受多部門聯合調查。有關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佈。
7月28日,中國佛教協會網站發佈公告稱,釋永信的所作所為性質十分惡劣,嚴重敗壞了佛教界的聲譽,損害了出家人的形象,中國佛教協會堅決擁護和支持對釋永信的依法處理決定。日前,該會收到河南省佛教協會報來《關於註銷釋永信戒牒的報告》。根據有關規定,該會同意對釋永信(俗名:劉應成)的戒牒予以註銷。
8月7日,中國佛教協會網站發佈文章《堅持以戒為師 推動我國佛教健康傳承》,文章稱,釋永信涉嫌刑事犯罪,嚴重違犯佛教戒律,正在接受多部門聯合調查的消息,一經發布,輿論一片譁然。釋永信不僅可能面臨國家法律的嚴厲制裁,而且按照佛教因果報應的規律還將承受嚴重的果報。他的所作所為,不僅葬送了個人的法身慧命,而且敗壞了佛教教風,侵蝕了佛教健康肌體,破壞了出家人的社會形象,給佛教的健康傳承造成嚴重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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