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羅平一女子拉泔水被處罰,官方:根據法規泔水未經處理不能餵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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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雲南曲靖羅平縣綜合行政執法局作出的一份行政處罰引發關注。
據微信公眾號“羅平城管”13日消息,近日,羅平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環衞中隊接熱心羣眾舉報,魯布革大道某餐廳門前有人拉三輪車收泔水。執法人員迅速響應,現場查獲王某(化名)用兩輛三輪車私自收運了10餘個泔水桶的廚餘垃圾。

經核實,王某收運廚餘垃圾用於餵養家裏面的生豬。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條第二款之規定,“產生、收集廚餘垃圾的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將廚餘垃圾交由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進行無害化處理”。羅平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一款第五項、第二款之規定對王某進行相應的行政處罰。王某積極配合調查,態度良好,主動承認錯誤,明確認識到自身行為違反法規。
此前,羅平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已通過“羅平城管”微信公眾號、抖音平台發佈通告,並向城區相關單位和個人送達書面《關於規範收運處置廚餘垃圾的通知》。該局呼籲各有關單位、餐飲服務經營户、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共同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範處置餐廚垃圾,勿因小利觸碰法律。
據澎湃新聞報道,有網友提出質疑,認為在農村地區,泔水餵豬是常見現象,但即便人們食用這類豬肉多年,也未出現明顯健康問題。羅平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表示,現在已不允許私自回收泔水,泔水未經處理都不能用於餵豬,被逮到罰款有點重。
當地知情人士表示,已有公司在羅平縣主城區回收泔水,不收任何費用。該縣每天產生超10噸的廚餘垃圾,統一運至曲靖工廠無害化處理,主要就是為了杜絕用於餵豬,“自非洲豬瘟疫情出現以來就規定不能用泔水餵豬。泔水本來就是垃圾,病菌比較多,人類食用這類豬肉以後,可能會引發其他的一些病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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