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志凱:既然如此,英偉達應該向中國繳納15%的安全保證金
guancha
8月22日,外媒援引知情人士的消息稱,英偉達已經告知安靠科技、三星等供應商,暫停H20相關生產。而在此前的7月31日,為維護中國用户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約談了英偉達,要求其就對華銷售的H20算力芯片漏洞後門安全風險問題,進行説明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英偉達停產行為無疑更增加了外界對於H20安全性的疑惑,針對這一問題,觀察者網連線了著名國際問題專家高志凱先生,請他為中國防控進口AI芯片的風險提供建議。
【對話/觀察者網 唐曉甫】
觀察者網:針對最近關於H20芯片“後門”一事,玉淵譚天起底發現,美國曾經就AI芯片開“後門”的事情有過一整套系統性的考慮。美方還特別提到,如果企業配合美國政府安“後門”,美國政府就可以將其排除在出口管制之外,其中就有放寬對“中國低風險客户”的出口。從您的角度看,我們應該如何應對美國的AI芯片爭議,以及我們應該如何應對未來可能發生的AI芯片後門問題?
**高志凱:**最近美國在針對中國芯片問題上的表態一波三折,所以我們有必要仔細理一理,它究竟葫蘆裏賣的是什麼藥。先看英偉達,當初它向中國出售芯片,整個產業可謂是風生水起:它的芯片在中國國內擁有眾多用户,英偉達自己也是賺得盆滿缽滿,這些利潤為其後續研發和產能擴張提供了充足彈藥。
可近年來美國政府卻發動芯片戰,試圖在中高端芯片領域對中國“卡脖子”,限制美國芯片對華出口,由此在中美之間製造出一場新的戰爭。
2023年10月耶魯大學舉辦校慶,邀請我作為法學院校友迴歸耶魯參與慶典。在會上我碰到了美國商務部長雷蒙多,曾與她有幾分鐘交流。

雷蒙多和希拉里在耶魯校慶上
我當時曾對雷蒙多提到:中國過去每年花四千多億美元進口來自美國及其他地區的芯片;如果對華發動芯片戰,最終中國可能不再從海外採購芯片,一分錢也不花了。作為美國商務部長,是否擔心中國芯片供應走向完全獨立、自給自足?
當時雷蒙多對我表示,她確實擔心會出現這樣的情況,但這一切都取決於中國如何應對。我回來後也一直在琢磨雷蒙多這段話背後的意思。
現在我們看到,此前一度受到美國政府嚴格限制、禁止向中國銷售的英偉達AI芯片開了一個口子。那麼美國政府為什麼又變卦了呢?我認為這裏邊有幾個原因:
一方面,英偉達首席執行官黃仁勳曾去白宮找特朗普總統苦苦哀求説,再不讓英偉達的芯片賣到中國來,我的收入會出問題,沒有辦法賺取足夠的錢,這樣英偉達也無法維持高額的研發投入。
另一方面,美國政府也意識到,華為等中國企業產的人工智能芯片已達到相當的技術水準。美國政府也在擔心中國芯片廠商不僅將迅速在國內市場佔據主導地位,還可能進一步在國際市場上形成競爭優勢。
所以,現在美方改變了最早完全封鎖對華AI芯片銷售的策略,允許英偉達把它稍微針對中國市場設計的閹割版芯片H20賣到中國來。如果這款面向中國市場的芯片沒有加什麼後門,也沒有那些毛手毛腳的東西,中國這邊自然會有一些廠商覺得用H20就能滿足自己的商業目標,購買它也無所謂。

英偉達芯片
但問題是,美國有沒有強迫英偉達在專門針對中國出口的芯片上開一個後門呢?現在美國的參議員、眾議員一直在嚷嚷:美國向其他國家出口的芯片,尤其是向他們口中的“敵對國家”或“跟美國搞不到一塊去”的國家出口芯片時,一定要在芯片上留後門。什麼意思呢?
第一,美國要能確定芯片最終用户究竟是誰,有沒有違反購買時的規定、被挪作他用;第二,要能監視你這顆芯片到底在幹嘛;第三,美國要對這些芯片有一個“一聲令下就停機”的手段,實現“我讓你停,你就必須停”。這些都是美國正在通過立法擺在枱面上的內容。
那H20現在有沒有別的後門?
英偉達聲稱沒有後門,他們舉過一個90年代的例子,在那個例子裏,有人試圖在軟硬件層面對芯片動一些手腳,結果搞崩了整個系統。所以他們認為,在芯片裏做後門不可取,還可能影響整個網絡的安全。
但這只是英偉達一家之詞。在十多年前,美國發生過一件特別大的事,就是斯諾登的“稜鏡門”事件。他一直指控美國政府通過“Regin”軟件不僅對網絡上的很多東西進行監控,並進行干預。所以,美國情報機構的手是伸得很長的。所以問題就來了:英偉達説“沒有(後門)”,是不是真的就沒有?
這裏我就分情況跟大家掰扯掰扯清楚。在美國,如果你是一家做技術的公司,比如做通信、做互聯網的公司,你要是違反了美國政府的規定,在裏邊動了些手腳之類的,那後果不堪設想。但是也有兩種美國政府可以做手腳,你也必須配合的情況。
第一種情況是美國政府的有關部門,比如聯邦調查局、警察局等等,只要拿着合法的搜查令、逮捕令之類的來,就可以要求你這個生產廠商或者運營廠商去做一些事,這是非做不可的。
第二種情況是美國可以通過法律規定,逼着你這個運營商、生產廠商按照法律條文裏明確列出來的事項去做事。
這麼一來,在美國的生產廠商就可以説:我是按照法律規定來辦事,或者我是根據正常程序來做的;不管是聯邦調查局還是警察,只要他有搜查令,就是按章辦事。這樣一來,他又可以冠冕堂皇地藉助美國的規定,擺脱原本屬於他的法律責任了。
所以我覺得,一方面,中國的網信辦約談英偉達、讓它作出説明等等,非常必要也非常及時,而且這種事應該定期做。另一方面,我希望向中國網信辦和其他有關的政府部門提出一個很重要的法律建議,那就是我們中國用户需要和這些外國廠商簽署一些更有法律效力的協議。
比如針對現在的人工智能芯片,不管它的生產廠商怎麼説,我們都應該迫使英偉達和其他外國廠商做出明確承諾:
一旦今後發現在中國大陸銷售的芯片或者其他產品裏安裝了後門,或者加入了其他功能,對中國用户造成了一定的損害,那麼這個芯片的生產廠商,都應該無條件承擔法律責任。一經發現,這些廠商應該無條件認罰。只有簽署了這些文件的公司才能在中國境內出售AI芯片。
另外一個層面,如果我們發現在中國銷售的芯片和其他產品存在薄弱環節或者弱點,以致例如美國的CIA、FBI等能夠輕而易舉地破門而入,對中國用户構成威脅,那麼英偉達或者其他廠商也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作出賠償。

英偉達與AMD等公司需要向美國政府上繳其芯片在華銷售收入的15%以換取出口許可
而且近期我還注意到特朗普總統做了一件非常獨特的事。他推出了一則新規,要求英偉達與AMD等公司需要向美國政府上繳其芯片在華銷售收入的15%以換取出口許可。也就是説,美國政府實際上通過英偉達這類企業在徵收一種“特許税”:我允許你銷售,但你得交15%的“税”,以此來干預英偉達等公司在海外銷售芯片的行為。
我建議中國政府要和英偉達這類公司簽署正式協議,他們除了需要保證沒有所謂的後門以及其他相關功能之外,也需要向中國政府繳納其收入的15%作為安全保證金。
也就是説,英偉達、AMD這類公司需要將其在中國銷售AI芯片獲得收入的15%存到指定位置,作為保證其產品不存在後門或其他不合法功能的押金。等一段時間後,確認相關產品沒有後門,我們就可以把這筆保證金退還給這些公司。
我認為做到這點至關重要。否則,如果僅憑廠商隨便説幾句,或者在紙上籤個字,而沒有實打實的法律約束進行落實,那麼將來萬一出事,後果將不堪設想。
況且我們剛才也提到過,美國有關部門很可能借助英偉達的軟件或服務器裏的某些東西,對我們中國用户在網絡上的行為進行窺視,並生成資料進行分析。甚至他們可能會限制、不讓你做一些訓練或者運行一些程序。
而且我最擔心的是,他們會不會有辦法挪用用户的一些數據,對數據裏面的特定資料進行分析?如果有的話,這樣的分析會得出什麼樣的結果?會不會幫助外部的軟件攻破我們的防火牆,讓外面的黑客破門而入篡改我們內部的資料和數據?甚至有意引導製造某種成果,誤導用户得出錯誤的結論呢?無論是哪種,一旦出現這樣的情況,後果不堪設想。
當然,我們需要先收集實打實的證據,才能在官方層面負責任地把這些問題講出來。但在我看來,即便現在沒有相關證據,我們還是需要防患於未然。也正因為要防患於未然,所以中國有關部門應該為了預防這種情況發生多動腦筋。
我之前曾經建議主管部門需要在英偉達等AI芯片及相關設施進入中國市場時,增設制度性安排。我認為我們可以向美國學習,引入所謂的 “class action”,也就是建立專門的集體訴訟機制。
據估計,2025年英偉達要在中國市場投放100萬片H20芯片,這使得其潛在用户規模可能達到數萬乃至數十萬。倘若未來某一時間有人發現H20芯片被植入隱蔽功能,或者被第三方濫用,那麼英偉達就會成為“幫兇”。到時候怎麼辦?總不能讓每個用户各自去起訴英偉達吧?
這時候我們就應該向美國學習:遇到這種情況,允許幾個用户就可以“抱團”,代表這100萬片芯片的全部用户對這些芯片的製造商發起集體訴訟,只要能證明其產品存在嚴重違規行為,少數用户就可以為多數用户統一維權。
在美國市場上,這確實對一些不法商人發揮了很大的懲戒作用。雖然我們的市場特色是一向不那麼“依賴”訴訟,但在防範此類AI芯片被濫用,尤其在被對方政府利用的問題上,我們還是需要多留個心眼未雨綢繆,省得出了事大家臨時想抱佛腳卻連“佛腳”都找不着的情況。如果這時候外資撤離,留下滿地雞毛,受害的終究是我們的用户、我們自己。

波音曾因為Max 9的事故而遭遇集體申訴 路透社
況且美國現在到處嚷嚷要在對華出售的AI芯片裏“做手腳”,我們就更應該明文規定哪些單位絕對不能使用這類海外進口AI芯片。尤其是我們的部隊、警察、安全部門,乃至一些高度敏感的研發單位、科技院校等,都要明確列入禁用範圍。與其賭它沒有後門、無法干預你的數據,不如先把門關得死死的。
在我看來,多使用國內的芯片會更加安全,畢竟萬一有重要的信息因為使用外國AI芯片而被竊取、被窺視,後果將不堪設想。
我的另外一個建議是,中國應該指定一家法院專門受理這種涉及海外進口人工智能芯片的糾紛和訴訟。為什麼呢?因為人工智能現在發展特別快,它所涉及到的技術日新月異。所以需要專業的人才在法律上要把好關。而且法官也好,律師也好,陪審團也好,對於這些迅速發展的專業技術一定要有所瞭解,不然到時候你可能被牽着鼻子走。
所以我建議全國範圍內應該多招一些關於人工智能訴訟的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員,專門從事這一塊業務,配合這家專門的人工智能法院對接專業的集體訴訟的機構,使我們儘快在法律保障方面形成一整套完善的制度安排。
這樣的制度安排,一方面能夠充分保護中國用户和整個中國社會的正當、合法利益;另一方面也能夠遏制海外一些別有用心的實體或者機構,整天試圖利用一些非法或者違反中國法律的規定來達到他們不可告人的目的。
這些都是基於我在做股權投資基金、企業管理經歷的時候,對信息保護問題切身體會的反思。我本身是一名律師,也是現任耶魯法學院中國學會主席,所以我一直在關注美國國會正在討論的諸多議案,尤其關注近期美國國會圍繞人工智能立法的討論。所以我也希望國內能夠及時瞭解美國相關法律動向,掌握那邊的進展。這樣我們才能做到防患於未然:籬笆扎得越牢,被偷走的就越少,被跑走的羊也就越少。

本文系觀察者網獨家稿件,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平台觀點,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關注觀察者網微信guanchacn,每日閲讀趣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