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揭政府採購問題:規避採購程序、設歧視條款、串標圍標
guancha
中國一年政府採購規模超過3萬億元,規範高效用好這筆錢成為各地審計部門緊盯重點。
第一財經梳理發現,近期16個省份審計部門公開的當地2024年度省級(市級或自治區)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下稱“審計報告”)中,均發現當地政府採購領域一些問題。比如一些政府採購供應商提供虛假材料投標、串標圍標,違規分包轉包;一些地方部門單位通過各種手段規避採購程序,設置差別歧視條款、監督不嚴虛假驗收等。而針對這些亂象,今年財政部等多部門已經開展專項整治工作。
供應商虛假材料中標、串標圍標
政府採購,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根據中國物流與採購聯合會數據,2024年政府採購規模約為3.3萬億元。
上述多省份審計報告直指政府採購領域問題,供應商虛報材料及串標等問題是常見問題之一。
比如,廣東審計報告指出,7個農產品冷鏈物流骨幹網政府採購項目存在串通投標行為,涉及約7.3億元。河北審計報告稱,4個部門的12家所屬單位在項目招標中存在串通投標、違法轉包、招標程序倒置或評標不規範,涉及金額約0.6億元。江蘇審計報告顯示,3家單位的4個政府採購項目,採購人未能有效審核把關和監督,投標人涉嫌通過圍標串標、提供虛假材料中標,涉及金額約0.25億元。山東審計報告稱,9個單位政採項目存在違法分包、違規轉包、合同條款不合理等問題,涉及資金約0.26億元。
這方面一個典型案例是近期重慶三峽學院採購的防火牆及DNS設備中標價格為85萬元一台,而該產品實際為一款普通路由器,網絡售價僅幾百元。這一事件引發社會關注後,該採購已終止。
而經重慶市政府針對上述重慶三峽學院採購事件組成的聯合調查組發現,該採購項目的中標供應商豐都縣洪正商貿有限公司通過虛假材料騙取投標資格,且不具備相關專業知識,在製作投標文件時在購物平台隨意選取一款路由器作為防火牆設備,技術參數直接照抄競爭性談判文件。

事實上,上述問題並非新問題,而是每年審計發現的老問題。
西南財經大學財税學院副教授黃昊告訴第一財經,導致這一問題的根源在於市場競爭的異化與企業自身行為的不規範。一方面,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一些供應商不思在技術、服務、價格上提升競爭力,反而專注於“搞關係”“走門路”。他們主動圍獵採購單位的關鍵人員,通過串通投標、提供虛假材料等不正當手段獲取訂單。
黃昊表示,另一方面,一些企業低價中標後,為了保證利潤,便在項目實施中通過違法分包、使用劣質材料、減少服務投入等方式降低成本,導致合同履約嚴重不到位。當然,客觀上也存在某些專業領域供應商有限、容易形成串標條件,以及部分地區優質供應商資源不足、真正競爭不充分等問題。
部門單位規避政府採購流程
儘管近些年政府採購法規不斷完善,但仍有一些部門單位不執行相關制度,設置歧視性條款,未編制年初預算或超預算實施政府採購,刻意規避政府採購流程等。
海南審計報告稱,11個單位在政府採購中,存在違規設定招標條件、以不合理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歧視待遇等問題,涉及金額約7970萬元。廣西審計報告指出,3縣2所高校在招投標和政府採購時,違規設置地方税收貢獻率等具有地域性限制條件,影響市場公平競爭。
山東審計報告顯示,7個單位為規避政府採購流程,化整為零開展采購,涉及資金約4184萬元。
湖南審計報告稱,12個部門未嚴格執行政府採購程序,先實施後補辦手續等,涉及金額9215萬元。6個部門通過拆分項目等方式規避公開招投標,涉及金額約2590萬元。北京審計報告指出,3家單位的13個項目政府採購程序倒置,涉及資金7.41億元。
黃昊表示,有的地方規避政府採購程序,可能是現有政府採購流程較長,為追求“效率”,對於一些地方緊急、特殊項目“先幹後補”。有的地方部門單位採購有長期合作對象,加上地方保護主義,他們會通過設置歧視性條款等搞“蘿蔔招標”,排擠不熟悉的陌生供應商,讓“熟人”中標。有的部門單位相關個人與特定供應商形成利益共同體,通過內定中標、虛假驗收、提前付款等方式,將財政資金轉化為個人利益,這是腐敗的温牀。
審計發現部分地方政府採購監督不到位。
比如,北京審計報告稱,4家單位委託事項驗收流於形式,5個項目未完成即通過驗收,約675萬元資金已支付承接主體。湖南審計報告指出,7個部門採購項目超進度付款或多付款項,涉及金額約2227萬元。浙江審計報告稱,8家單位存在項目未組織驗收或虛假驗收,未監督供應商履行合同約定義務,提前支付合同款等問題,涉及合同金額3051萬元。
黃昊表示,對於上述審計發現的老問題,強化採購管理全鏈條追責機制,提高各環節人員的責任心。既要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也要追究單位主要領導的領導責任和上級主管部門的監管責任。實施終身追責,對於造成重大損失的違規採購,無論責任人調動、升遷或退休,都要一追到底。同時定期開展業務培訓和案例警示教育,讓相關人員充分認識違規採購的嚴重後果,切實提高採購相關人員的責任心。
“但也需要注意的是,不可矯枉過正,對程序微小瑕疵但實質合規的,應建立補正機制而非簡單否定,避免因過度追責而導致不敢作為。”黃昊説。
他還建議,建設“智慧採購”監控平台,利用大數據和人工智能技術,將採購需求發佈、招標文件審查、專家抽取、開評標過程、合同簽訂、履約驗收、資金支付等環節線上化、數據化。通過算法識別圍標串標、虛假投標等異常行為,實現風險預警和即時監控。全面加強信息公開和透明,讓採購全過程置於陽光之下,接受社會監督,從技術層面壓縮人為操作空間。
針對政府採購常見問題,財政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已經從2024年起,連續三年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採購人設置差別歧視條款、代理機構亂收費、供應商提供虛假材料、供應商圍標串標等“四類”違法違規行為高發態勢得到初步遏制,政府採購營商環境得到改善。
今年6月,財政部等三部門發佈《關於開展2025年政府採購領域“四類”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這一專項整治工作正在推進中。
黃昊建議,未來可以進一步推進預算管理與採購管理深度融合,探索採購結果導向的績效管理模式,從源頭上減少臨時性、無計劃的採購需求。推行“分級分類”採購模式,改變一刀切的採購流程。對不同金額、不同類型的採購項目設定不同的流程。這樣既能滿足部門的合理效率需求,又能確保重大項目的規範性,在效率與規範之間找到平衡點。
(作者:陳益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