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海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黨委書記、理事長利光秘被開除黨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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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海南網9月15日消息,經海南省委批准,海南省紀委監委對原海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黨委書記、理事長利光秘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利光秘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接受宴請和娛樂活動安排,組織、參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請和娛樂活動;違背組織原則,在幹部、職工錄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違反工作要求,不正確履行職責;“靠金融吃金融”,將黨和人民賦予的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貸款審批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利光秘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海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海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利光秘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責令退賠其用公款支付的娛樂活動費用;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資料顯示,利光秘出生於1960年11月,1982年7月參加工作,研究生學歷,理學博士,高級工程師。
利光秘長期供職農業銀行,1988年5月至1996年1月先後擔任中國農業銀行海南省分行處長助理、高級工程師、副處長、處長;1996年1月至1997年5月,任中國農業銀行海南省分行行長助理;1997年5月至2000年10月,任中國農業銀行海南省分行黨組成員、副行長,1998年9月至1999年7月,兼任省行營業部黨委書記、總經理;2000年10月至2007年7月,任中國農業銀行海南省分行黨委副書記、副行長。2007年3月至2007年7月,利光秘借調海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改革籌備領導小組任負責人;2007年7月至2015年7月,任海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黨委副書記、主任;2015年7月至2017年2月,任海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第三屆理事會主任;2017年2月至2021年1月,任海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理事會理事長、黨委書記。
今年3月19日,利光秘通報被查。
利光秘是海南省聯社被查的第二任理事長,其首任理事長吳偉雄已於2018年4月被查,並於2019年1月被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
利光秘、吳偉雄曾長期共事。吳偉雄自2007年3月起擔任海南省聯社籌備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同年8月獲准出任海南省聯社理事長,2017年2月辦理退休。
利光秘、吳偉雄至少自2007年海南省聯社籌備時起便開始共事,2017年,吳偉雄辦理退休後,利光秘接任其海南省聯社理事長一職。
海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於2007年掛牌成立,2024年5月,海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及19家市縣行社以新設合併方式組建成立了海南農商銀行,成為首家按照全省統一法人模式改革成立的地方法人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