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發銀行領6680萬元罰單,業務管理不審慎與數據報送不合規遭監管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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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羽扇觀金工作室】
9月12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佈行政處罰信息,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相關貸款、票據、保理等業務管理不審慎,監管數據報送不合規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被處以6670萬元罰款。
同時,該行相關責任人員李工凡、陳卉被給予警告併合計罰款10萬元。這批罰單總計金額達6680萬元,在2023年以來的銀行業處罰中屬於較高金額,引發市場廣泛關注。

行政處罰信息顯示,廣發銀行的違規行為主要集中在兩大領域:一是貸款、票據、保理等業務管理不審慎;二是監管數據報送不合規。
這些違規行為並非孤立事件,而是暴露出廣發銀行在業務快速擴張過程中存在的內控缺失問題。在貸款業務方面,2023年8月,廣發銀行曾涉違規發放房地產貸款、流動資金貸款、虛增存貸款規模及信用卡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等,被處以總計2340萬元的罰款。
業績數據上,2025年上半年,廣發銀行總資產達到3.69萬億元,淨利潤達成進度目標,不良貸款餘額、不良率連續實現“雙降”,風險抵禦能力保持在歷史高位。
2024年,該行在服務實體經濟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和户數實現“兩增”,科技企業貸款、綠色貸款分別增長25.0%、42.3%。業績指標的向好與監管發現的嚴重違規形成鮮明對比,在追求業務增長的同時對合規管理有一定的忽視。
此次處罰不僅針對機構,還追究了相關個人的責任,體現了近年來金融監管的“雙罰制”導向。
廣發銀行李工凡、陳卉兩位責任人員被處以警告和合計10萬元罰款。這種既罰機構又罰個人的做法,傳遞出明確信號——銀行需對整體業務合規負責,相關從業人員也必須為具體違規行為承擔責任。
面對監管重罰,廣發銀行迅速作出回應。該行表示,此次處罰是基於2023年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對該行開展風險管理及內控有效性現場檢查發現問題作出的處理結果。
9月12日,廣發銀行聲稱“誠懇接受監管部門的處罰決定,高度重視監管意見的落實,已完成處罰相關問題的整改”。該行還表示將以問題整改為契機,不斷優化長效機制,深化全面風險管理,夯實經營管理發展根基。
廣發銀行此次大額罰單並非孤立事件,2023年以來已有多家銀行因類似違規行為受到處罰。未來,隨着金融監管體系的不斷完善,類似的嚴格處罰將成為常態,商業銀行唯有構建起與業務規模相匹配的內控體系,才能在嚴監管環境下行穩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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