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歲農婦“辱罵”法官被罰10萬元,法院通報:撤銷罰款決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guancha
據微信公眾號“臨沂經開法院”消息,9月19日,山東省臨沂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發佈情況通報:
近日,關於網上帖文反映“山東臨沂一法院作出十萬元罰款,適用法律錯誤”事件,引發關注。我院高度重視,第一時間啓動核查工作。
經審查,在對楊某花處以拘留處罰決定的同時,又對其作出罰款的處罰決定,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適用法律錯誤,須予以糾正。
目前,我院已撤銷對楊某花的罰款決定,將10萬元罰款及利息退還,並向當事人誠懇道歉。同時將繼續深入調查,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據中國新聞週刊此前報道,2025年6月,山東省臨沂市55歲農婦楊寶花,收到一份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楊寶花的丈夫為原告)後,不服判決,來到臨沂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執行大廳找到法官理論,其間與法官發生言語衝突。當天,楊寶花收到了10萬元法院罰單,同時被拘留15日。

中國新聞週刊
楊寶花的丈夫王永來是臨沂市河東區芝麻墩街道中洪湖村村民。2023年,王永來與同村村民孫運省發生糾紛,被後者手持羊角錘打傷。
經鑑定,王永來的損傷程度構成輕傷二級。2025年5月19日,孫運省被臨沂市公安局沂河新區分局執行逮捕。2025年6月3日,臨沂經開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孫運省拘役三個月,賠償王永來各項損失共計25390.69元。
楊寶花告訴《中國新聞週刊》,她認為法院對孫運省的判罰過輕,於是在6月的一天上午,來到臨沂經開區法院執行大廳找到承辦法官於某某理論。“我問她:為什麼(對被告)判得這麼輕?如果是你的丈夫被別人打成這樣,你也會這樣判嗎?”楊寶花説。楊寶花承認自己當時“因情緒激動,所以嗓門大,擾亂了治安”, 也説了一句“誰這麼判決,誰就沒有良心”,但她否認自己當天“侮辱、謾罵”了法官。
楊寶花稱,她在執行大廳表達不滿後,被數名法警帶走。當天,臨沂經開區法院對楊寶花作出罰款決定書和拘留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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