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商業銀行回應33億騙貸案:追責持續進行,多途徑追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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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羽扇觀金工作室】
9月28日,針對此前媒體曝光的33億元騙貸案,四川樂山市商業銀行相關負責人對媒體回應稱,對該案的問責工作尚未結束,銀行將繼續通過多種法律途徑追討貸款損失。
據悉,這起發生在2013年至2014年間的重大金融案件,涉及該行原金融市場部高管與金融中介勾結,通過偽造擔保方銀行印章、提供虛假資料等手段,違規放貸38億元,其中33億元被認定為騙取貸款。
案件曝光後,樂山商行已對包括領導層在內的十餘名相關人員進行問責處理,並從制度層面強化了貸款業務的審批監管。同時,銀行通過刑事偵查、民事訴訟等多種法律手段積極追償,目前已收回部分涉案資金。
儘管面臨重大風險事件衝擊,但從最新披露的財務數據看,樂山商行整體經營狀況保持穩健,2025年上半年淨利潤大幅增長至5.97億元,資本充足率等核心指標均達到監管要求。
案件詳情浮出水面,內外部問責同步推進
根據相關刑事判決書披露,2013年10月至2014年4月期間,樂山市商業銀行金融市場部時任總經理楊濤、總經理助理李軒接受金融中介人員賄賂,嚴重違規批放貸款38億元。兩名涉案高管因犯違法發放貸款罪和受賄罪,於2024年4月分別被峨邊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和六年。
與此同時,金融中介貢婷婷、殷學明以及工商銀行湖北應城支行原員工張應林等人,通過冒充擔保方銀行領導身份、偽造銀行公章和行長印章、提供虛假貸款資料等欺騙手段,成功從樂山商行騙取貸款33億元,並從中獲得約1.1億元“中介費”。2024年10月,沙灣區法院以騙取貸款罪、行賄罪判處貢婷婷有期徒刑十四年六個月,其他涉案人員也分別被判刑,二審法院維持了相關判決。
樂山商行副行長鄧湘海向澎湃新聞表示,媒體報道中披露的案件事實完全屬實。案發後,該行已對包括領導層在內的十多名相關人員進行問責處理,但追責工作尚未結束。“追責還沒有劃句號,內部外部都沒有劃句號”鄧湘海強調。銀行方面不僅從制度層面加強了貸款業務的審批和監管,還通過公安刑事偵查以及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等多種法律手段,持續開展損失追償工作。
據該行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在33億元被騙貸款中,銀行已成功追回一部分資金,但大部分追償資金仍在訴訟程序中。根據相關裁判文書顯示,截至2022年9月,38億元涉案資金中約有30.4億元處於逾期未還狀態。
經營業績逆勢增長,風險管控能力增強
儘管遭遇重大風險事件衝擊,樂山商行整體經營狀況仍保持穩健發展態勢。根據該行最新披露的2025年二季度信息,截至6月末,銀行合併口徑下資產總額達到2155.23億元,負債總額為1984.26億元。更值得關注的是,2025年上半年該行累計實現淨利潤5.97億元,相比上年同期的2.79億元大幅提升,盈利能力顯著增強。
在風險抵禦能力方面,樂山商行各項資本充足率指標均符合監管要求。截至2025年6月末,該行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達到9.81%,一級資本充足率為10.92%,資本充足率達到13.82%,為銀行穩健經營提供了堅實保障。
為持續增強資本實力,樂山商行近年來積極推進資本工具管理與補充工作。2012年至2019年期間,該行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累計發行45億元資本類債券,包括5億元次級債券和40億元含減記條款的二級資本債券,目前這些債券已全部提前贖回。2024年12月,銀行再次成功發行30億元含減記條款的二級資本債券,債券期限為“5年+5年”結構,票面年利率2.60%,截至今年6月末,二級資本工具餘額維持在30億元水平。
營收結構呈現多元化發展良好態勢。2025年上半年,樂山商行實現營業收入28.52億元,較上年同期的21.76億元實現穩健增長。其中,利息淨收入作為核心收入來源貢獻25.06億元,手續費及佣金淨收入達到1.39億元,投資收益為2.08億元,收入結構日趨均衡。
當前,樂山商行正通過完善內控制度、加強風險管控、優化業務結構等多重舉措,在有效處置歷史遺留風險的同時,保持業務發展的良好勢頭,努力實現穩健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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