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樹科技上市關鍵期遭遇專利訴訟,一審判其未侵權
胡祥熙

9月30日,觀察者網瞭解到,針對此前宇樹科技被杭州露韋美日化有限公司訴侵害發明專利權一案,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已於26日作出判決。
根據民事判決書,原告杭州露韋美日化有限公司敗訴,法院已駁回原告全部訴訟請求,宇樹科技不構成侵權。

相關判決書 杭州中院
天眼查信息顯示,今年8月,杭州露韋美日化有限公司(簡稱露韋美)與杭州宇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宇樹科技)相關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的訴訟公開。相關案件將於2025年8月26日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相關訴訟信息 天眼查
資料顯示,露韋美成立於2005年6月6日,註冊資本55萬元。該公司的經營範圍為食品互聯網銷售(僅銷售預包裝食品)、食品銷售(僅銷售預包裝食品);農副產品銷售;日用百貨銷售。
露韋美的法定代表人周建軍是一項名為“一種電子狗”發明專利的發明人,露韋美公司向法院主張,宇樹科技旗下熱銷的“Go2機器狗”侵犯了前述專利權,並要求判令宇樹科技立即停止製造和銷售相關產品、銷燬庫存、賠償經濟損失並支付懲罰性賠償。
天眼查信息顯示,露韋美已申請“一種電子狗”和“一種會議同聲智能系統”專利,而其中的“一種電子狗”專利已獲授權。
判決書中表示,露韋美公司未提供產品實物作為比對依據,且根據露韋美公司的現有證據,被訴產品的技術方案並不具備涉案專利主權利要求及相關從權利要求所限定的相關必要技術特徵。故此,本院認定,露韋美公司主張被訴產品構成侵權,理由不能成立。
“鑑於露韋美公司主張的侵權行為不能成立,對其他爭議焦點,本院不再予以評述。”
據悉,目前宇樹科技正處於上市關鍵期。
據相關報道,宇樹科技已於2024年底啓動的C輪融資中完成交割。此次融資的領投方包括移動旗下基金、騰訊、錦秋、阿里、螞蟻及吉利資本,絕大多數老股東亦參與了此次跟投;截至本輪融資前,該公司估值已超過100億元人民幣。
在上市進程上,2025年7月18日,宇樹科技在浙江證監局完成IPO輔導備案工作,正式開啓上市程序,其輔導機構為中信證券。隨後在2025年9月2日,宇樹科技進一步宣佈,預計將在2025年10月至12月期間內,向證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請文件;屆時,公司相關運營數據將隨之正式對外披露。
關於產品銷售與應用,宇樹科技方面透露,2024年公司產品銷售額結構如下:四足機器人佔比約65%,人形機器人佔比約30%,組件產品佔比約5%。具體到應用領域,四足機器人中約80%用於研究、教育及消費場景,剩餘20%則投向工業領域(如檢查、消防工作);而人形機器人則全部應用於研究、教育與消費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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