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面壁:“優化地方營商環境”不應淪為口號式吶喊
guancha
【文/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十年面壁】
“在茅台鎮投資8億多元建好的白酒生產廢水處理廠,卻被當地政府單方面解除合作,並強行接管了。”近日,貴州仁懷市一廢水處理廠被“強行接管”一事經媒體報道後引發熱議。面對洶湧的輿情,當地政府也開展了提級調查。
今天,筆者就從這事出發,探討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資、項目建設以及營商環境等方面面臨的諸多現實問題。
根據網上有關描述,此次事件爆發的兩大誘因,一方面在於該PPP項目污水處理能力不達標,導致地方政府在環保考核時被問責;另一方面,該項目可能還需要一些財政資金的補貼,但地方政府財政捉襟見肘,財政支付難以為繼。
這些信息是否為真,有待官方結論,但目前來看,上級的考核和財政的制掣,確實是一些地方政府在決策時經常面臨的兩種現實約束。

涉事企業 圖自《中國新聞週刊》
一、上級考核,地方政府面臨的決策壓力
熟悉體制的朋友都知道,來自上級考核,不僅關係到被考核官員的政治前途乃至個人命運,甚至還關係到一個部門、一個地方的政治生態位。然而上下級之間存在着各種體系性的認知和信息偏差,就會導致在權力的力場下,很多決策方案產生偏倚。
從理論上來講,最接近問題一線的人拿出的解決方案可能是最務實的,然而這種務實,卻可能存在着兩種致命的缺陷:一是監管者與監管對象之間的“合謀”與權力尋租;二是各地、各部門之間情況各異,如果沒有一個統一的指導思想、考核標準,上級部門的威信不僅大打折扣,而且政府系統會呈現碎片化,各部門、各地方也就難以形成合力。
正因為如此,上級對下級的考察,不僅意味着對下級行政行為的監督和糾偏,還要秉持着一碗水端平的態度,對考核指標、考核細則齊一化。為了呼應羣眾的需求,很多時候甚至還要“理想化”,典型的如“命案必破”“淨化網絡空間”等等。
正因為考核的巨大壓力,下級出台有關政策、推進有關工作落實的時候,就會產生諸多怪相。比如,前段時間有個銀行工作的朋友跟筆者吐槽,説為了減少電信詐騙,銀行出台了奇葩規定,凡他的儲户被電詐了,他就要扣發績效獎金。而正因為這項規定,在儲户大額或頻繁動用資金時,各網點會有各種或明或暗的限制。儲户在遇到動賬限制時不僅態度對抗,還要各種投訴,這讓他“啞巴吃黃連”。

二、財政壓力,地方政府的甩包袱衝動
至於財政壓力,這兩年不少地方在新舊動能轉換中面臨諸多問題,税源大幅下降,而各種支出款項卻與日俱增。一些地方為了三保(保工資保運轉保民生),甚至要用上挪用專項資金、加大罰沒力度等竭澤而漁的手段。
筆者身邊的一個城市,在前幾年為了解決城市擁堵問題,投入鉅額資金去建設高架路網,擁堵問題是解決了,但欠了一屁股債。照例這些債務由平台公司或市屬國企承擔。然而隨着這兩年各種收入下降,地方政府對平台公司或市屬國企的撥款力度下降,這些公司就會對上下游的合作企業、承攬工程的團體或個人產生各種拖欠,進而導致一系列的信訪事件。
一個私營業主在和筆者交流時曾這樣表述:東部一些較為發達的區域,打過財政充裕的“富仗”,膽子大眼界高,鋪的攤子比較大;這兩年伴隨着土地財政的崩盤,各種財政收入鋭減,收入彌補不了前幾年擴張留下的窟窿,日子反而不如一些中西部地區“沒有過過富日子的”城市。
為了避免各種信訪事件,個別官員難免會想到歪招進行“開源節流”。典型的如前段時間被詬病的“遠洋捕撈”,以及對各種應付未付的甩包袱。筆者就曾聽聞某個項目因為財政補貼壓力大,相關部門開會定調要拿下,同時要求有關人士“找個合情合理合法”的理由。
三、逐利天性,民營企業的“阿喀琉斯之踵”
很多企業在進行自我宣傳的時候,比較喜歡強調企業的“社會責任感”,比如其產品或服務能“提升社會福利”“促進節能減排”等等,實際上逐利才是他們的天性,這是常識,在民營企業或民營資本中尤為突出。而目前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資工作中,民營企業、民營資本又佔據相當的比例,在逐利天性的驅使下,他們賺錢的動作也可能產生變形,而這些也將會成為企業發展的包袱。
關於企業逐利天性導致的諸多社會惡果,有很多現成的例子,如外國資本的遊説制度,導致槍支氾濫、藥物濫用等等。其實國內這些例子也屢見不鮮,如一些企業經過計算,非法排污面臨的罰款成本遠低於改進設備改善工藝,那他們寧可認罰款也要亂排亂放,幾乎很少考慮負外部性。

細究起來,相當一部分民企甚至一些國企,都會在逐利的原始本能中,嘗試突破規則的限制,也因此出現了很多違法違規的操作。串標圍標、偷工減料、偷税漏税、各種利益輸送……很多企業的違規操作,根本無需嚴查即可四面透風。一個小私營業主曾極端地表示,他的產業如果完全依法依規,嚴格按照各種安全生產流程,將無利可圖。而這些違規操作,在進行“清算”的時候又成了企業被拿捏的包袱。
新聞事件中的廢水處理廠有沒有違規目前不得而知,但筆者曾聽説某排污企業為了規避環保督察,擅自修改關鍵指標的在線監測參數導致數據大面積異常。除此之外,一些企業通過數據造假騙取財政補貼的案例也層出不窮。
這就導致了,很多企業是經不起審查的。而上文提到的“合謀”或權力尋租,又讓官員們在為企業辯護時處於瓜田李下的境地,投鼠忌器,使得一些在決定招引企業命運的關鍵會議上,很容易通過一些對招引企業不利的動議。
四、關於營商環境建設的一點思考
廢水處理廠困局是一個縮影,它凸顯出推進基層治理現代化進程面臨的制度性梗阻。
優化地方的營商環境,不應該淪為口號式的吶喊、標語式的宣傳,而應該更深入地去思考,如何讓考核體系不再使地方政府披着合理程序的外衣,做出引發輿情的決策?如何建立足夠的承諾保障,在推促企業健康發展的同時,讓企業能夠安心地投資生產?怎樣在財政收縮的背景下,能夠確保政策的設計初衷與最終的執行不會產生扭曲變形?
這些追問沒有標準答案,但正是這些沒有答案的問題,卻考核着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程。當我們在討論營商環境時,或許更應該思考:如何讓制度真正地圍繞契約精神和法治建設服務,推動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而非成為權力的一個修飾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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