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首例債券違約!“明天系”天安財險發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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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羽扇觀金工作室】
“明天系”旗下的天安財險,宣佈一筆資本補充債券無法按期兑付。保險業現首例違約。
9月30日,天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發佈《關於2015年資本補充債券無法按期兑付的公告》。公告稱,該公司2015年資本補充債券應於2025年9月30日到期兑付,預計無法還本付息。
該債權的債券代碼為1523004,發行人為天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總額53億元人民幣。發行期限為2015年9月29日至2015年9月30日。計息期限為2015年9月30日至2025年9月29日。付息日為本期債券存續期限內每年的9月30日。兑付日為2025年9月30日。
本期債券第1年至第5年的年利率(即初始發行利率)通過簿記建檔集中配售的方式確定,在前5個計息年度內固定不變。從第6個計息年度開始到本期債券到期為止,後5個計息年度內的票面利率為初始發行利率加100個基點(1%)。
根據《天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資本補充債券發行公告》,公司只有在確保償還本息後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100%,且有能力清償其他負債的本金和利息的前提下才能償付本期債券本息。
2020年9月30日,公司披露了《天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關於“15天安財險”計息掛帳的公告》,公司於 2020年7月起由原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實施接管,並開展清產核資工作,本期債券計息掛帳。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不能確保在償付本期債券本息後的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100%且有能力清償其他負債的本金和利息,因此公司無法向本期債券持有人就本期債券還本付息。
公司已與本期債券的債券持有人開展積極溝通,全力配合債券持有人的相關訴求,後續將在公司的風險處置工作中對本期債券統籌安排、處理。

此前,2020年7月17日,因天安財險等公司觸發了相關法規規定的接管條件,為保護保險活動當事人、信託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原銀保監會依法對天安財險等6家“明天系”機構實施接管。
今年6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公示的處罰信息顯示,天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存在下列情況:公司治理報告與實際情況不符,部分擬任高級管理人員未經任職資格許可即履職,違規通過信託、存款、理財、股權基金投資向關聯方輸送利益,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准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向監管部門提供虛假報告、報表、文件和資料等。
金融監管總局決定,依據《保險法》等相關規定,對天安財險吊銷業務許可證。
對郭予豐、趙興桐、高煥利、張祥禎、馬淑偉、奚星華、王浩、洪偉、李先旺、王霞、邵魯扉、劉培旭、英曉峯、林金太、孫兆軒、戴相鈞等責任人員警告並罰款共計253萬元。
對郭予豐、趙興桐、高煥利、張祥禎、馬淑偉等責任人員撤銷任職資格。

對郭予豐、高煥利、奚星華、王浩終身禁止進入保險業;對趙興桐、張祥禎、馬淑偉、洪偉禁止進入保險業10年;對李先旺、王霞禁止進入保險業5年。
該公司網站介紹,天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國首家由企業出資組建的股份制商業保險公司和國內第四家財產保險公司,成立於1995年1月,註冊資本177.6億元人民幣。
公司擁有33家二級機構(含航運保險中心)、263家三級機構及966家四級機構,經營區域覆蓋了除港澳台、西藏、青海、寧夏及內蒙古以外的全國主要行政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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