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元成連續三年虛增收入、利潤,面臨被強制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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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微信公眾號“證監會發布”消息,10月10日,證監會公告稱,近日,證監會對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元成環境股份有限公司(簡稱*ST元成)涉嫌定期報告等財務數據存在虛假記載作出行政處罰事先告知。經查,*ST元成連續三年虛增收入和利潤,違反證券法律法規。
證監會擬對上市公司罰款3745.46萬元,對5名責任人員合計罰款4200萬元,對實際控制人採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此外,*ST元成涉嫌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將依法啓動退市程序。
證監會表示,對於可能涉及的犯罪線索,將堅持應移盡移的工作原則,嚴格按照《刑法》《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的規定移送公安機關。
同日晚間,*ST元成公告稱,公司因涉嫌年報等定期報告財務數據虛假披露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收到浙江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如根據正式處罰決定書結論,公司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股票將被終止上市。根據相關規定,若後續收到處罰決定書,公司將申請停牌,交易所將在規定期限內作出是否終止上市決定。
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認定,*ST元成 2020年至2022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2022年非公開發行股票文件編造重大虛假內容。具體包括:通過虛增越龍山項目成本和產值虛增收入及利潤;未及時將淮陰項目價審差異入賬處理虛增2022年利潤;2022年非公開發行股票文件存在重大虛假記載。
針對相關違法事實,證監會決定:一、對元成環境股份有限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37454649.91元罰款;二、對祝昌人給予警告,並處以2800萬元罰款;三、對周金海給予警告,並處以500萬元罰款;四、對姚麗花給予警告,並處以500萬元罰款;五、對餘建飛給予警告,並處以200萬元罰款;六、對陳平給予警告,並處以200萬元罰款。
證監會指出,祝昌人作為公司時任實際控制人、董事長,組織、指使公司虛增收入和利潤,行為惡劣,違法情節較為嚴重,擬決定對祝昌人採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據該公司官網介紹,元成環境股份有限公司創建於1999年,總部位於浙江杭州,是一家以生態環境治理和園林景觀建設為核心業務的綜合性企業,主營業務涵蓋水污染治理、土壤修復、大氣與固廢治理、園林綠化、市政工程、城鄉規劃、旅遊規劃設計及苗木種植養護等。
10月10日,截至收盤,*ST元成跌4.07%,報1.65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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