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大理州原副州長、公安局原局長楊坤被“雙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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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10月10日消息,據云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雲南省委批准,雲南省紀委監委對大理州原副州長、公安局原局長楊坤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楊坤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的禮品、禮金;違背組織原則,利用職權為他人工作調動謀取利益;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工程款撥付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楊坤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罪、徇私枉法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以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雲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雲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楊坤開除黨籍處分;由雲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截圖
2024年11月1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楊坤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已主動投案,接受雲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公開資料顯示,楊坤,男,漢族,1972年5月生,雲南馬關人,中央黨校大學學歷,2001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3年8月參加工作。

楊坤資料圖
2020年至2024年,楊坤歷任雲南省公安廳國內安全保衞總隊副總隊長(正處級)、一級高級警長,大理州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大理州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州委政法委副書記,州公安局黨委書記,大理州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州長,州委政法委副書記,州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
2024年10月24日,雲南省管幹部任前公示公告顯示,經研究,楊坤同志擬任州(市)委常委。而至此次楊坤主動投案,還不足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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