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地通報:2名公費師範生違約,各退5.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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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微信公眾號“汝教融媒”消息,河南汝州市教育體育局10月12日發佈關於2021級地方公費師範生違約行為處理決定的通報:
根據河南省教育廳、中共河南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河南省師範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豫教師〔2023〕299號)、河南省教育廳等四部門關於《做好2025屆地方公費師範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教師〔2025〕162號)及《河南省地方公費師範生定向培養協議書》精神,現對不履行服務期限約定的河南省公費定向培養教師(汝州市)名單予以公佈如下:
針對周帥豪、李志華兩名同志違反公費師範生定向培養協議的事實,經我局核查與研究,報請河南省地方公費師範生培養項目執行辦公室、汝州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其違約行為作出如下處理決定:

一、經濟責任處理
依據《河南省師範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及定向培養協議相關條款核算:
1.周帥豪需退還公費教育培養補助經費,並繳納相應違約金,合計人民幣伍萬壹仟元(¥51,000)。該款項已由周帥豪足額繳至汝州市財政局指定賬户。
2.李志華需退還公費教育培養補助經費,並繳納相應違約金,合計人民幣伍萬壹仟元(¥51,000)。該款項已由李志華足額繳至汝州市財政局指定賬户。
二、檔案記錄處理
將周帥豪、李志華兩名同志的違約事實及本次處理材料,同步記入其個人人事檔案;汝州市教育體育局為二人建立專項違約檔案,納入汝州市公費師範生履約管理台賬,作為後續相關事項核查的重要依據。
我局在此嚴肅提醒全體公費師範生,須嚴格遵守公費師範生定向培養協議約定,恪守投身基礎教育的承諾。任何違反協議的行為,均需依法依規承擔經濟賠償、檔案記錄等相應責任,望全體公費師範生以此為戒,切實履行協議義務。
特此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