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曝光某縣設置罰款指標:23個街鎮消防行政處罰案“整齊化”
guancha
司法部微信公眾號10月13日發佈“規範涉企行政執法專項行動第二批典型案例”。
其中,案例五為河南某縣監督縣消防救援大隊違規設定罰沒指標案。
2025年4月,河南某縣政府行政執法監督局在監督指導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時,發現近半年全縣23個街鎮消防領域行政處罰案件呈“整齊化”特徵,每月處罰案件數量穩定在2-3件,罰款金額集中於2000-2500元區間。縣政府行政執法監督局高度關注此反常情況,依法啓動執法監督程序。
縣政府行政執法監督局在與執法人員談話中得知,縣消防救援大隊通過微信工作羣下達“月度指標”,要求各街鎮必須完成“行政處罰不少於2件、罰款金額不少於2000元”的硬性任務,並設置“羣接龍打卡+月末通報”的考核要求。據此,縣政府行政執法監督局向縣消防救援大隊出具《行政執法監督意見書》,要求其立即取消處罰數量、金額考核要求,糾正以罰款為目的的執法導向,規範考核指標體系,杜絕以罰代管、執法不規範不嚴謹等問題。
設定罰沒指標,背離行政執法初衷,嚴重影響行政執法的嚴肅性與權威性,損害政府公信力。《國務院關於進一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通知》明確要求,嚴禁下達罰沒指標。本案中,某縣政府行政執法監督局敏鋭察覺行政處罰案件的異常特徵並深入調查,監督縣消防救援大隊限期整改,從根源上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有力糾正錯誤的執法導向,彰顯了行政執法監督在主動發現和糾正執法偏差、推動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司法部表示,針對“違規設定罰沒指標、程序違法”問題,各級政府行政執法監督機構堅持“糾錯問責+制度補漏”雙管齊下,保障企業合法權益不受侵害。案例5中,河南某縣政府行政執法監督局糾正縣消防救援大隊下達罰沒指標的違法行為,彰顯行政執法監督主動糾治執法亂象、規範執法行為的作用。案例6中,江西某縣政府行政執法監督局對縣交通運輸局執法人員的違法違規問題,在責令糾正、暫扣涉事人員證件並移送紀委監委追責的同時,推動全縣健全執法責任與過錯追究制度,從個案糾錯帶動制度完善,杜絕“程序空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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