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公安局原局長唐向陽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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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眾號“最高人民檢察院”10月15日消息,湖南省長沙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局長唐向陽(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湖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湖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唐向陽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湖南省紀委監委8月6日通報,日前,經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紀委監委對長沙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局長唐向陽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唐向陽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規接受宴請;漠視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違規選人用人;廉潔底線失守,違規從事營利活動,經商辦企業;違規干預和插手行政許可事項和信息化項目;不修私德;大搞權錢交易,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唐向陽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湖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唐向陽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簡歷顯示,唐向陽出生於1960年10月,湖南湘潭人,1982年10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工學學士。他曾任長沙木材廠技術科幹部、二車間主任。
1986年3月,他進入公安系統任職,先後擔任過湖南省公安廳副廳級幹部、出入境管理局局長、警令部主任等職。
2010年8月,唐向陽任株洲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廳級幹部,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後兼任市公安局督察長。2013年,他出任株洲市副市長。2014年12月,唐向陽轉任長沙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2021年,他被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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