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內118張投行罰單超經紀,國元證券保代被保薦項目送上法庭
guancha
邁入四季度,監管對券商投行業務的監管風暴仍在持續升級。
易董數據顯示,截至目前,包含持續督導業務在內的投行業務罰單已達118張,從數據維度或可觀察到兩大核心趨勢。
其一,投行業務已成監管重點領域。從行業整體罰單分佈來看,截至目前,券商各類罰單總量已達313張,其中,投行罰單佔比高達37.3%。這一比例較去年同期的20.76%有所提升,直觀反映出今年以來投行業務領域的監管力度顯著加強,罰單數量呈明顯上升態勢。
其二,投行業務罰單的數量規模已超越經紀業務。當前118張投行罰單的數量,較經紀業務罰單多出49張。從罰單結構來看,投行領域的機構罰單為38張,從業人員罰單數量為80張;較去年同期相比,分別減少16張、增加6張。兩年來,從業人員罰單數量始終佔據多數。
其次,從交易所處罰情形來看,年內已下發42張投行罰單。其中,深交所出具27張,上交所出具11張,北交所出具4張。近期備受市場關注的一起案例是,東方證券及相關人員因在投行業務中未勤勉盡責,被北交所出具警示函。
在處罰情形方面,“盡職調查不充分”問題尤為突出,多家券商因在投行業務開展過程中未能做到全面、深入的盡職調查而收到罰單。整體來看,當前投行業務監管已呈現“全鏈條問責”趨勢,“一案雙罰”正逐步成為行業監管常態。
從年內投行業務開展與處罰程度來看,相比以往,不少案例警示意義與行業參考價值更為突出,且進一步凸顯監管對過往違規行為追溯力度加大的特點。其中,國元證券一名保代因曾負責的保薦項目涉嫌兩項犯罪事項,已被移送法庭,或為年內首例;東海證券、渤海證券、東吳證券等3家券商,則因過往項目存在違規情形,在被沒收相關業務收入的同時,還被處以罰款。
年內已現118張投行罰單
據易董數據統計,截至10月14日,2025年以來,已有31家券商累計收到118張投行罰單。較去年同期相比減少79張。儘管數量同比下滑,但在行業整體業務處罰類型中佔比卻呈上升態勢,已從去年同期的20.76%攀升至37.3%。

從年內受罰券商名單來看,年內包括長江證券承銷保薦、中信建投、海通證券、中信證券、國融證券、國元證券、東海證券、國泰海通證券、華泰聯合證券、五礦證券、華泰證券、中航證券、國投證券、華福證券、民生證券、東方證券、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方正證券承銷保薦、浙商證券、華林證券、德邦證券、東興證券、國金證券、中金公司、中泰證券、西南證券、渤海證券、招商證券、華安證券、華英證券、東吳證券等31家券商收到投行罰單。
罰單數量分佈上,中信證券以10張罰單居首,海通證券(現為國泰海通證券)、中信建投、中金公司、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國元證券、五礦證券等機構罰單數量也居前。整體來看,在31家收到投行罰單的券商中,有18家遭遇“雙罰”,佔比超過一半。
數據統計中需説明的是,由於部分券商因保薦項目的節點發生在未完成合並事項之前,因此罰單統計名稱均以項目保薦時對應的券商名稱為準,確保數據追溯的準確性。
投行罰單呈現出新特徵
2025年以來,券商投行罰單逐步呈現出一系列新特徵。
一是全鏈條處罰正成為常態。與以往相比,今年監管部門對券商投行的處罰不再侷限於單一項目或某個環節,而是全面覆蓋業務全流程。從質控制度執行不到位、內控流程不規範,到盡職調查不充分、項目收費不規範等,各類受罰原因集中暴露了部分券商在投行業務運作中存在的系統性缺陷,監管對業務流程的穿透式監管力度顯著提升。
二是“一案雙罰”機制全面落地。當前。監管不僅對涉事券商機構進行處罰,更會對投行分管高管、質控負責人、項目負責人等“關鍵少數”責任人員同步問責。通過“一案雙罰”的模式,監管層進一步強化了機構與從業人員的雙重責任意識,推動合規責任從機構層面傳導至個人層面。
三是過往違規行為追溯力度加大。今年監管部門已出現對多年前違規行為追責的案例,例如證監會年內出具的第一起投行罰單,便直指東吳證券兩起歷史違規事件,分別涉及5年前的國美通訊、11年前紫鑫藥業的非公開發行股票項目違規。這一舉措充分體現了監管“有責必問、問責必嚴”的決心,無論違規行為發生時間多久,只要存在問題均會被依法追究。
從年內累計的118張投行罰單來看,多起案例因處罰力度突出引發行業關注。其中,國泰海通證券的賈超、陳金科,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的吳杏輝、雷晨,國金證券的程超、宋樂真,國元證券的馬志濤、徐明等8名保代,因盡職調查不規範,被處以一定期限內不接受簽字發行上市申請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的處罰,對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形成直接約束。
此外,東海證券、渤海證券、東吳證券3家券商的罰單同樣值得關注。這3家機構不僅被沒收相關業務收入,公司及涉事相關人員還被一併處以罰款。
投行罰單深刻影響着券商與從業人員
在監管持續加碼、引導證券公司向高質量發展轉型的大背景下,業務罰單的影響正不斷延伸,對中介機構聲譽、經營評級及從業人員職業發展均形成深刻約束。
今年9月,證監會向券商通報2025年證券公司分類評價結果,全行業參評公司共107家(母子公司合併評價),這也是自2025年8月《證券公司分類評價規定》修訂後的首次評價。今年分類評價工作將持續合規狀況作為扣分核心,將證券公司、分支機構、各類境內外子公司、董監高和主要業務人員等各類主體,以及行政處罰、立案調查、監管措施、自律措施等各類情形全面納入評價範疇。
從罰單業務類型分佈來看,以往經紀業務一直是罰單集中領域,但2025年以來這一格局發生明顯變化。據易董數據統計,今年投行業務罰單呈現兩大特徵:一是數量較去年同期顯著上升;二是截至目前,投行業務罰單數量已超越經紀業務,成為當前券商各類業務中罰單最多的領域。伴隨投行業務罰單的增加,對券商分類評價結果的負面影響也在持續加深,進一步倒逼券商強化投行領域合規管理。
除了影響機構評級,罰單與分類評價的掛鈎也對從業人員職業發展形成更強約束,尤其在保代管理方面。隨着保代負面評價公示機制完善,中證協於2024年9月20日發佈修訂《證券公司保薦業務規則》通知,新增保代分類名單D(暫停業務類),為保代執業行為劃定了更嚴格的紅線。
截至目前,已有14名保代被記入D類名單,涉及9家券商。2025年以來,東吳證券、廣發證券、財信證券、國金證券、東海證券等多家券商保代均已進入該名單。
更關鍵的是,無論保代後續是否更換註冊機構,負面記錄均會持續跟蹤,使得“申報即擔責”的要求進一步延伸落實到具體執業個人,推動保代增強履職意識。
(財聯社記者趙昕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