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媛媛,嚴重違紀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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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微信公眾號“青海紀檢監察”10月20日消息,經中共西寧市委批准,西寧市紀委監委對城西區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區長,西寧市海湖新區管理委員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於媛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於媛媛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不信馬列信鬼神,搞封建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活動安排;違背組織原則,個人決定重大事項,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廉潔底線失守,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將應由本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無償接受勞務服務;生活奢靡,貪圖享樂,追求物質享受;將公權力當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夥同他人非法佔有公共財物;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建設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於媛媛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西寧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西寧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於媛媛開除黨籍處分;由西寧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市、區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於媛媛資料圖
今年4月30日,青海省西寧市紀委監委通報,於媛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西寧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公開信息顯示,於媛媛,女,漢族,1978年11月生,中共黨員,廣電大學學歷。她曾任西寧市城西區文體旅遊科技局局長,西寧市城西區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等職。
2024年7月,當地公示,於媛媛擬提任縣區領導班子副職。2024年8月,她任西寧市城西區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兼任市海湖新區管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直至主動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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