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曠工15個工作日,湖南永州2名公務員被登報辭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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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湖南《永州日報》消息,10月16日,中共永州市零陵區委組織部(區公務員局)發佈《辭退公告》,全文如下:
唐子輝同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辭退規定》,你因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經研究決定,對你作出辭退處理。因無法聯繫到你本人,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辭退通知書,請你見到公告後,立即與單位聯繫,配合辦理辭退手續。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逾期未到本單位領取辭退通知書的,即視為送達。如對辭退決定不服,可以自該通知書送達之日起30日內申請複核或者提出申訴。

《永州日報》電子版截圖
10月15日,中共永州市零陵區委組織部(區公務員局)也發佈辭退公告,同樣以“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為由,對一名名為鄭翔的公務員做出辭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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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八十八條中明確規定,公務員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予以辭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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